中華資安股票掛牌!空降董座坐擁4000萬股票「運用決定權」 工會質疑自肥

中華電信資安子公司「中華資安」,日前股票正式登錄興櫃市場。(取自中華資安官網)

中華電信資安子公司「中華資安」,日前股票正式登錄興櫃市場。(取自中華資安官網)

台灣的「資安國家隊」、中華電信資安子公司「中華資安」,日前股票正式登錄興櫃市場,由於該公司過去幾年有政府單位與民間企業的資安服務訂單挹注,股價從掛牌首日的220元,衝上408元價位,不過,中華電信工會對於2021年從行動通信分公司,空降擔任中華資安董事長的陳明仕,竟然擁有10萬股股權信託之保留運用決定權,中華電信在鼓勵年輕員工內部創業的同時,卻讓母公司空降的高階主管擁有市值4000萬元的股票分紅,質疑有「自肥」嫌疑。

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大力強化公部門資安防護之投資,不僅訂定了《資通安全管理法》,強化八大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還成立了數位發展部,強化對公民營企業的資安防護監理,2017年底成立的「中華資安」,搭著這一波順風車,從母公司中華電信分割獨立後,營收獲利一路長紅,儼然成為中華電信旗下,繼「中華精測」之後另一隻金雞母。

陳明仕過去任職於中華電信 2021年空降中華資安董座

「中華資安」有超過300多家大型企業、4萬多家中小企業、以及個人與家戶近100萬客戶,企業客戶涵蓋政府機關、金融業、高科技、醫療業、流通業及關鍵基礎設施等。根據媒體報導,「中華資安」去年營收16.96億元,稅前盈餘3.39億元,每股純益7.8元;今年上半年營收8.56億元,稅後純益1.93億元,每股純益5.35元,營收、獲利續創新高,儼然成為中華電信內部創業的典範。

陳明仕過去任職於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在2021年空降擔任中華資安董事長,根據清華大學電資院傑出校友簡介,陳明仕2021年接任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來,積極與國內資安產業建立合作關係,並協助政府、金融、醫療、高科技等重要產業強化資安防護機制,帶領公司成為值得信賴的資安領導品牌,邁向國際級資安公司。

陳明仕個人重要成就,包括2020年帶領公司團隊,參與中華電信愛國園區109年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CIP指定演習,榮獲特優獎等。

20180511-中華電信分公司總經理陳明仕。(陳韡誌攝)
中華電信分公司前總經理陳明仕(右)2021年空降中華資安董座。(資料照,陳韡誌攝)

10萬股股權信託之保留運用決定權 員工質疑陳明仕獨吞

根據媒體報導,中華資安具體響應前總統蔡英文「資安即國安2.0」之重要理念,協助政府與台灣產業掌握資安關鍵領域,迎戰數位轉型新時代,2020年與與資安新創公司奧義智慧科技合作推出「AI 巡檢包」服務,中華資安國際總經理洪進福在新聞稿指出,「由於中華資安國際和奧義智慧是台灣的在地團隊,我們希望能提供政府與企業由台灣自主研發、品質更勝國外的資安解決方案,打造值得信賴的『資安國家隊』,共同守護台灣政府與企業的資安無虞。」中華電信民營化迄今,仍承襲了一套公營事業薪酬制度,陳明仕雖然有過去在中華電信資安領域的重要殊榮,但空降中華資安董座之後,個人名下居然持有數千萬元持股信託,難免引起中華電信工會質疑。

據了解,中華電信工會代表公開表示,中華電信為了鼓勵「內部創業」,訂定著內部創業員工認股的規定,年輕員工離退拿獎勵金去入股,還可享有認股權,但中華電信其他內部員工,並沒有認股權,這項激勵員工內部創業的制度,怎麼拿去獎勵退休老長官?做法毫無利益毫迴避,「這價值2000到4000萬元的股票信託了陳董事長一人獨吞,還是背後有集團?」

根據「中華資安」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第15頁揭露董監持股,陳明仕持股部分有一項備註,亦即,陳明仕有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10萬股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若以每股408元計算,市價高達4000萬元。

「中華資安」公開說明書備註,陳明仕有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100,000股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取自中華資安公開說明書)
「中華資安」公開說明書備註,陳明仕有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10萬股交付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取自中華資安公開說明書)

根據《財訊》報導,中華資安國際總經理洪進福受訪時表示,中華電信資安處當年轉任「中華資安」的前提就是必須離職、結清在中華電信的年資;因此,雖然資安處有多達160位同仁,但真正有意願的卻只有20人,之後再到其他部門徵詢、遊說,才勉強湊到40個人。於是,原本擔任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副總工程師的洪進福,就開啟了帶領這40人團隊的創業之路。

中華資安:陳明仕認股均屬合法,並符合公司治理

中華資安表示,陳明仕董事長係因於中華資安成立之初兼任策略長一職,依本公司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提高專業人才對公司之向心力、投注心力與歸屬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提供認購機會,比例不及所有認股權的1.25%;並經中華資安110年2月20日薪資報酬委員會與董事會決議通過行之,取得依據與程序均屬合法,並符合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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