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15個月!魚餌配泡麵、每天睡3小時……血汗漁工控台灣漁船:我們被騙了

印尼漁工控訴受到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惡劣對待,工作15個月後他們根本沒有拿到薪水,反而還被迫借錢、另揹一筆債務。(資料照,謝孟穎攝)

印尼漁工控訴受到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惡劣對待,工作15個月後他們根本沒有拿到薪水,反而還被迫借錢、另揹一筆債務。(資料照,謝孟穎攝)

「我們已經習慣努力工作、也準備犧牲,我們必須為了養家餬口遠離親愛的家人,雖然我們為了自己的努力與誠實感到驕傲,但我們反而被騙了……我們工作環境非常惡劣,常常只能睡3到4小時、持續好幾天或數周,也沒有領到任何薪資……

真實版《八尺門的辯護人》?今(7)日多名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印尼漁工現身立法院,在人權團體陪同下道出長達15個月的血汗遭遇──開始工作就被沒收護照證件與合約,說好6個月的工作卻變15個月、說可以靠岸台灣卻被送到遠在南太平洋的美屬薩摩亞群島,時常天天只能睡3到4小時、長達好幾天或數周,船上伙食不足、時常用魚餌配泡麵、也只能喝又鹹又鏽的淡化海水,更不用說船長隨時在罵人。

最糟糕的是,經歷這15個月,他們根本沒有拿到薪水,反而還被迫借錢、另揹一筆債務。

宜蘭縣蘇澳鎮近海漁業、漁工(謝孟穎攝)
「只要有治理漏洞、發生一件兩件,我們還會持續被外界質疑台灣就是『血汗漁業』」(資料照,謝孟穎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雖然漁工被欠薪並非個案、去年就發生4件,但欠薪15個月顯然已到人神共憤、沒有人可以接受的程度;雖然多數台灣漁船可能還是善待工人,但在遠洋漁業缺乏制度管理、違法雇主完全不會被處罰的情況下,「只要有治理漏洞、發生一件兩件,我們還會持續被外界質疑台灣就是『血汗漁業』。」

「我們來台灣是為了養家,但來了,反而陷入無止盡的債務……」

來自印尼、登上台籍漁船銪富號的漁工之一Julkifli Soumena說,他自2016年開始在台灣漁船工作,妻子與兩個孩子在印尼生活,Julkifli本來期待給家人更好的生活、也相信來台灣工作可以實現這些目標,「沒想到來這裡以後,竟是惡夢一場。」

在工作以前,他們就必須借款1000美元、還沒開始工作就負債,一到銪富號工作,漁工們的證件與合約就被沒收,雖然合約說每月會有550美元薪資,「但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得到滿15個月的薪資。」

一開始議定的6個月工作也變15個月,說好在台灣靠岸卻被送到遠在天邊的美屬薩摩亞群島,Julkifli靠岸後好不容易能聯繫家人、卻得知老婆流產,他希望仲介能先匯幾個月的薪資給家人,但仲介拒絕了、直說沒有錢,「因為船公司沒有準時付我們薪資,讓我老婆在我們最辛苦的時候,承受這些經濟壓力……」

漁工Feri Rahardjo則嘆:「我們來台灣是為了養家,但來了,反而陷入無止盡的債務……」多名漁工因為沒收到錢、沒辦法付家鄉房子的貸款、自己的家都要被銀行查封了,也有人因為沒辦法付家人的醫藥費、家人就過世了──Feri是撫養3個孩子的單親爸爸、同時也要照顧年邁雙親的家庭,他的姑姑就因為這期間家裡收不到Feri的薪水、重病也無法就醫,因此過世。

家人在受苦、船上的人也在受苦,Feri說,銪富號的工作環境非常惡劣,常常只能睡3至4小時、持續數日或數周,船長動不動就罵人威脅人,床上也有許多蟲子、睡到全身發癢。

就連正常吃飯也很難,這15個月內食物短缺、運食物的船還曾經遲到兩次,漁工們常常只能吃泡麵配魚餌果腹,「我們瓶裝水也不夠,我們必須喝淡化水,又鹹、又有生鏽的味道……即使我們有帶類似普拿疼的藥、消炎水,我們也很擔心:如果我們生病受傷,要怎麼就醫?」

20200408-監委王幼玲表示,很多漁工以船為家,沒有衛浴設備、沒有熱水。(監委王幼玲、王美玉提供)
很多漁工以船為家,沒有衛浴設備、沒有熱水。(資料照,監委王幼玲、王美玉提供)

Masduki Priyono於2018年起在台灣漁船工作,對於銪富號狀況,Masduki憤怒說,現在只是還遲來的薪資已經不夠了、應有額外賠償,此外也希望看到船公司受到懲罰──如果台灣會處罰非法捕撈的業者,非法對待漁工的業者也該有一樣的懲罰。

此外,Masduki也強調,船上能有wifi進行通訊很重要,有wifi才可能聯繫家人、碰到狀況可以向岸上求援、也可以檢查薪水有無入帳,「我希望我們這次案例,可以產生讓對船員更強而有力的保護,也希望不會再有人跟我們碰到一樣的遭遇。」

「業主被罰鍰只要繳國庫就好,但這些勞工有其他的生活困境要面對……」

據漁工們所述,銪富號於2023年2月左右出發,航行中完全沒有wifi可以使用,直到2023年8至10月份靠岸薩摩亞兩次卸魚期間,船主才借漁工們400美金購買生活所需與SIM卡。由於當地物價太高,漁工們兩度要求漁船返回台灣、但直到2024年7月份才正式回台灣靠岸。

2024年7月22日,漁業署曾登上銪富號檢查、漁工們紛紛反應沒有拿到薪水的問題,但數周過去依然沒有任何消息;7月29日,仲介到漁船上發給每位漁工2000元美金,但要求8月10日必須再出海一次、才會給之前的薪水,漁工憤怒集體拒絕,直到昨日記者會消息釋出,漁業署才表示將要求雇主盡快返還薪資。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漁工們辛苦來台灣工作就是要給家人更好的生活,誰都沒想到會被積欠這麼久的薪資、家人生活陷入困境,這過程裡船主甚至一直要他們借錢,沒拿到薪水還負債。

長期陪伴外籍移工的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社工督導李正新說,在陪伴經驗裡,移工最常見的勞資爭議就是薪資爭議,雇主往往巧立名目各種苛扣,甚至還會偽善地強迫「儲蓄」,就是不發薪水、主張說等你靠港再付錢、「我是在幫你存錢,讓你不要亂花」,這些都已經明顯違法。

對於這些狀況,依李正新經驗來說,政府大多是「柔性勸導」、很少真正開罰,就算情節重大的累犯漁船可能會被取消牌照,但在台灣,只要換個負責人、重新申請一張就可以繼續營業,難以嚇阻。

宜蘭縣蘇澳鎮近海漁業、漁工(謝孟穎攝)
就算情節重大的累犯漁船可能會被取消牌照,但在台灣只要換個負責人、重新申請一張就可以繼續營業。(資料照,謝孟穎攝)

就算真的罰錢了,李正新說,雇主與漁工受到的壓力依然不成比例:「這些漁工都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者,他們背後有家人、一整個家庭,有些人因為被欠薪錯過孩子求學與就醫……業主被罰鍰只要繳國庫就好了,但這些勞工有其他的生活困境要面對……」

因此,李正新主張比照美國,對這些違法雇主進行「懲罰性賠償金」,欠薪也應比照《民法》利息觀念,才能有效嚇阻雇主違法、保障勞工們。

法規漏洞不補洞 台灣依然受全球質疑「血汗漁業」

對於台灣漁業不斷傳出人口販運狀況,施逸翔提醒,雖然台灣遠洋漁船是全球規模第二大、備受國際社會關注,台灣政府與漁業署也透過各種立法規範IUU(指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的漁業行為),但遠洋漁工做為一個「人」,當他為台灣漁業奮鬥、被欠薪被強迫勞動時,雇主幾乎不會受罰,因為遠洋漁工在台灣不受保障──當雇主違反《勞基法》欠薪時最高可以被罰200萬,但漁工雇主不會,只要沒有處罰與治理機制,這些事情仍會發生。

施逸翔也說,今日記者會現場的銪富號漁工都同時具有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身份,雖然有些人認為這些漁工不算「勞工」,但銪富號掛的是中華民國國旗、漁工在船上工作,就算在中華民國境內,甚至他們也是工會會員,勞動部也該基於《工會法》來保護工會成員。

施逸翔強調,並不是所有船東會這樣對待漁工,多數業者為了好好捕魚賺錢、都會好好跟工人相處,但今天民間團體與受害漁工要談的是制度問題──如果沒有好的政策工具,只要有治理漏洞、一件兩件,外界依然會質疑台灣就是「血汗漁業」。

20240807-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前排左一)與印尼外籍漁工7日共同召開「無薪父親節:銪富漁船遠洋漁工遭強迫無薪工作15個月」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前排左一)與印尼外籍漁工7日共同召開「無薪父親節:銪富漁船遠洋漁工遭強迫無薪工作15個月」記者會。(顏麟宇攝)

記者會提及的遠洋漁業亂象還包括,雖然現在漁船都必須裝EMS船位回報器、漁業署理論上可以掌握所有船隻位置,銪富號卻違反台灣法令10個月限制、一連出航15個月,甚至許多漁船薪資是由漁業署先墊付、雇主之後再回撥,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就深嘆荒謬:「漁業署還要替雇主履行雇主的責任?」

對於以上問題,立委洪申翰、林淑芬、沈伯洋皆表達聲援,沈伯洋也透過發言稿提出3點聲明,要求改善──

1. 漁工欠缺聯繫管道、包括與家人的聯繫,漁業署應保障漁工在海上也可以使用wifi。

2. 漁業署應強化遠洋漁船勞檢量能、擴大範圍,讓檢查範圍可以涵蓋海內外所有港口與海外基地,確保漁工勞權受到保障。

3. 究責:政府除了要協助受害漁工取回應有的薪資報酬,也要做被害人保護、相關違法人員追究。

沈伯洋發言稿最後強調:「台灣是人權立國,對各種侵害人的行為,不該有任何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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