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DNA證明但有撫育事實,內政部助章孝嚴認祖姓蔣

媒體人黃清龍(左三)閱覽《蔣經國日記》後,揭露蔣經國曾自清「孝嚴」、「孝慈」不是他兒子。(顏麟宇攝)

借問歷史,什麼是真相?今年初在美國出爐的《蔣經國日記》,故總統蔣經國在日記中未認「孝嚴」、「孝慈」是他兒子。

但回顧二○○二年間,內政部協調定音的「章孝嚴認祖歸宗案」已依《民法》、《戶籍法》規定,認定章孝嚴是蔣經國兒子,其間所藏貓膩與史實歪樓值得再探。

蔣經國親信出具撫養費用文件

前《旺報》社長黃清龍今年初在美國閱覽《蔣經國日記》,發現蔣經國在一九五四年十月三十日的日記裡,曾經自清孝嚴、孝慈不是他兒子,指向兩人是蔣在贛南時期的部屬王繼春與章姓女子未婚所生的孿生子。

黃清龍揭露《蔣經國日記》裡有關蔣私生子的歷史真相,未如預期地震撼台北政壇與國人,甚至連蔣家後代、立委蔣萬安也低調不回應。

曾銜命主持「章孝嚴認祖歸宗案」的前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章孝嚴是依《戶籍法》三十條,向地方政府與內政部申請更改身分證的父母欄,全案並無特權。當時是民進黨主政時期,章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血型及DNA鑑識等資料後,先向北市府民政局提申請,再向內政部陳情。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將案子交給簡太郎研處,簡開了兩次跨部會議就做定調。

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21日出席司法法制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前內政部次長簡太郎當年銜命主持「章孝嚴認祖歸宗案」。(顏麟宇攝)

簡太郎說,認祖歸宗案須有蔣經國的DNA證明,但蔣已過世十四年,無法取得DNA,若依司法途徑將曠日費時,跨部會議決定改循《民法》一○六五條處理,該條文明定「非婚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章的情況符合《民法》規定的撫養事實。簡太郎描述,章持有蔣經國親信、王昇出具的「生父撫育事實證明」,王昇提出的資料包括來自總統官邸的字條、每月匯給章孝嚴學費、生活費等撫養費用文件,及王昇定期報告的照顧情形等。與會的法務部、司法院官員未反對有效證據文件,同意「有撫育的事實」,可以做為「生父認領」的依據。

重返廣西又赴美,確認母為章亞若

章孝嚴也返回出生地、中國廣西桂林,提出在中國出生時的醫院出生證明,上面明白寫著母親是章亞若,證實確為母子關係。

不過,由於身分證父母欄上寫的是舅舅章浩若、紀琛夫婦的名字,他再到江西南昌申請章浩若夫妻的「出生兒登記文件」,發現他們登記的並非孝嚴、孝慈,間接證明他們只是「寄父母」。據悉,章浩若一九六九年過世後,紀琛已前往美國定居。

章孝嚴在蔣經國在世時,苦無機會接近蔣經國,叫他一聲父親,也無法提出以蔣經國為被告的強制認領訴訟及DNA鑑驗。簡太郎說,為了認祖歸宗,章在二○○三年到美國探視舅媽紀琛,在外交部駐美官員見證下,取得紀的幾根頭髮送回台灣刑事局檢驗DNA,證明他與舅父母沒有血緣關係。

蔣孝嚴25日出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餐會活動。(顏麟宇攝)
蔣孝嚴在認祖後原有意保持章姓以紀念亡母。(顏麟宇攝)

章浩若是章亞若的大弟,章亞若生下孝嚴、孝慈後,在兒子不到一歲就驟逝,章浩若一肩扛起照顧兩兄弟的責任。章亞若另有一個妹妹章亞梅,她和孝嚴、孝慈很親,是兩兄弟口中的「亞梅阿姨」,非常照顧他們。

另一位讓兩兄弟感受最深的親人是外婆周錦華,兩人滿七歲時,外婆帶他們離開中國,從廣西跨海移居台灣新竹,成為他們在台灣的主要依靠。

據悉,章孝嚴在確認是章亞若之子後,惦記著更改身分證父母欄,想改為「父蔣經國」、「母章亞若」,以完成母親的心願。○二年七月,時任國民黨立委的章孝嚴在立院記者會上提出認祖歸宗想法,當時他哽咽地說,此事已和家人慎重討論過,目的是尊重歷史,回歸事實。

完成生父認領卻仍主張從母姓

儘管如此,章孝嚴向台北市民政局提出認祖歸宗申請時,為報答母親生育之恩,仍主張從母姓,不打算將「章」孝嚴改為「蔣」孝嚴。他的主張讓民政局官員頗感困擾,認為不改姓蔣,不符合《戶籍法》認領時「從父姓」的規定。台北市政府只得呈請內政部解釋處理。內政部連同章的陳情,召開跨部會議研處。

跨部會議做出認定後,函請地方戶政事務所查證辦理。台北市大安戶政事務所於○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發給章孝嚴新身分證。不過,由於蔣家包括蔣方良在內一直未認同章孝嚴,簡太郎說,直到○四年蔣方良過世後,包括蔣萬安在內的章孝嚴一家人才正式改姓蔣,但其孿生兄弟章孝慈一家人仍從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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