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走經貿路上擋路牛豬,但政策正當性有缺憾

台灣將開放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自扁政府時代以來的美豬進口爭議終告解決。(美聯社)

開放美豬進口的決定並不涉及修法,僅需行政部門依據《食安法》規定訂出安全容許標準即可。但就政策的實質正當性而言,相關利害關係人,即消費者以及國內豬農,是否受到諮詢?乃至國會與司法機關如何監督或審查訂定安全容許標準的行政命令?我國法治建設在美牛與美豬進口爭議延宕十餘年後,迄無進展。

就政府角度而言,即令政府高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TP),乃至於歐台雙邊投資貿易協定,台美經貿關係是前述區域經濟整合的基石。唯有台美經貿關係進一步提升,其他國家方能更勇於深化與台灣的經貿關係。而台美經貿關係升級的基本「入場券」就是美豬美牛的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