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離岸風電國產化跳票 中油、台電注資公司擬買越南貨、這家廠商65億元投資恐泡湯

高雄港務分公司分別與華新麗華公司、洲鉅風電能源公司簽署離岸風電國產化專區契約。(資料照,高雄港務公司提供)

高雄港務分公司分別與華新麗華公司、洲鉅風電能源公司簽署離岸風電國產化專區契約。(資料照,高雄港務公司提供)

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反覆,讓中鋼轉投資水下基礎供應商「興達海基」,蒙受64億元虧損。然而,類似情況在第3階段區段開發再度重演,3-2區塊開發拿下800MW的最大贏家「風睿」,3日對外宣布其3-1「海盛風電(Formosa 4)」專案,水下基礎製造合約,將委託給台北港的世紀風電。但風睿去年3-1投標時,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由高雄港的「洲鉅風電」擔任水下基礎第一順位優選供應商,風睿甚至傳出將改用越南製水下基礎設備,僅承諾使用洲鉅A6碼頭作為動員港,儲存水下基礎,此舉引發洲鉅大反彈,目前正向相關單位尋求救濟當中。

由於台灣離岸風電開發進程持續延宕,經濟部在蔡政府時代,信誓旦旦籌組的離岸風電國家隊政策,過去幾年遭受重大打擊。其中,在台中港設廠的風機葉片製造商「天力」,由於合作夥伴維特斯(Vestas)在去年3-1區塊開發競標過程,未能雀屏中選成為風電開發商葉片供應商,導致該公司業務難以為繼,最近宣布裁員470人全面停產。即使是有中鋼注資的「興達海基」,也因為合作夥伴沃旭能源在3-1、3-2標案槓龜,過去幾年累積虧損達64億元,就連中鋼工會都吞不下這個損失。

部分廠商把國產化事項拋諸腦後

然而,3-1區塊開發競標,水下基礎等零組件,畢竟仍是「國產化」的加分項目,當初不少得標廠商,是靠著「國產化」加分,才能擠掉勁敵沃旭成功出線。沒想到,部分廠商最近竟然趁著經濟部「國產化」態度軟化,準備把當初承諾的國產化事項拋諸腦後。

據了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當初在水下基礎領域,扶植了台北港的世紀鋼構,以及高雄興達港的興達海基。世紀鋼構當初靠著進口韓國半成品,順利接單壯大,對照之下,中鋼子公司興達海基,因為堅守國產化政策,反而虧了一屁股。

興達海基廠區,製作離岸風電水下基礎。(馮建棨攝)
興達海基廠區,製作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資料照,馮建棨攝)

為了避免高雄在離岸風電產業中缺席,台灣港務公司釋出了高雄港洲際一期A6碼頭19.3公頃土地,由「洲鉅風電」承租,希望做為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組裝以及未來浮式風機基礎生產基地,並引進最新型1500噸軌道式龍門吊車。該公司已在去年第二季正式投產,迄今已投資65億元。洲鉅在去年3-1競標過程,也取得海盛、蔚藍海以及海峽等風場「附條件合約」。

據了解,風睿能源因為陸續獲得中油與台電二家公司注資,在3-1、3-2投標過程被視為眾多外商之中的國家隊。從3-2區塊開發競標,一口氣拿下800MW風場就可窺其實力。然而,該公司當初與「洲鉅風電」前身「銘榮元新能源」簽訂「附條件合約」,在風睿「海盛風場」取得3-1期開發商資格後,去年向經濟部申請併網時程延後一年至2028年。該公司負責人林雍堯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甚至表示,基於成本考量,希望「一條船過來、一次動員」,希望爭取3-1、3-2一起推動。

風電開發商背棄「國產化」承諾的說詞

據了解,風睿的專案團隊去年底拜會洲鉅,當時在會議中提到,該專案已無多餘的預算採購國內水下基礎,所以規劃採購越南生產水下基礎,風睿與洲鉅仍可合作,使用洲鉅的A6碼頭作為動員港儲存水下基礎。洲鉅方面則認為,風睿此舉等於違反當初3-1投標的「國產化」承諾。

根據過去經驗,風電開發商為了達成當初投標時的併網承諾,總會以「國產化」供應商未能及時供應在地生產數量,藉以引用招標規則中的「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要求改用進口零組件。甚至引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免徵進口關稅。風睿如果拒絕履行當初投標時國產化承諾的「附條件合約」,將導致洲鉅風電及相關供應鏈廠商鉅額投資付諸流水。

20240130-風睿能源海廣風場通過環評初審,取得離岸風電選商資格。圖為SRE海能風場。(取自SRE網頁)
2024年1月,風睿能源海廣風場通過環評初審,取得離岸風電選商資格。圖為SRE海能風場。(資料照,取自SRE網頁)

洲鉅方面表示,風睿為中油與台電投資之本土開發商,國營事業應秉持誠信原則,確實遵守政府政策。洲鉅認為,風睿當初在3-1競標過程,既然以承諾採購洲鉅鋒墊之水下基礎,就應確實履行合約,否則等於是國營事業帶頭違法。

經濟部:風睿迄今仍未提出申請

針對風睿3-1「海盛風電」專案,傳出可能更改國產化承諾事項,改用越南製水下基礎,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表示,風睿當初參與3-1區塊開發時,當初的投標文件水下基礎設施的國產化項目,的確是以「洲鉅風電」為第一順位優先供應商,風睿如果要變更供應商,必須依據行政契約程序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證明確有「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經濟部審查會才會予以准駁。鄒宇新又表示,風睿迄今仍未向經濟部提出申請。

鄒宇新表示,風睿若在未提出營運計畫變更前,逕行變更供應商,恐將違反投標時承諾之「產業關聯方案」,經濟部屆時將依據情節予以裁罰。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