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專欄:立委要凍結潛艦國造預算合理嗎?

「潛艦國造」預算凍結案引起部分媒體的強烈質疑,就連總統蔡英文也表示不悅。(蘇仲泓攝)

「潛艦國造」預算凍結案引起部分媒體的強烈質疑,就連總統蔡英文也表示不悅。(蘇仲泓攝)

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所做的凍結案,其法源是《預算法》第52條第1項:「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因此,凍結案並非是將預算刪除特定的金額,而是當行政部門在動支遭凍結的額度前,必須符合預算在立法院三讀時一併通過的條件。

舉例來說,若2021年「潛艦國造─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最後經立法院決議凍結10億元,則國防部在2021年還是有95億餘元的預算可自由動支;等這95億餘元即將支用完畢,必須動用剩餘的10億時,就必須依立法院決議時所定的條件向立法院申請動支。

換言之,凍結案的實際運作有點類似美國國會的撥款制度,即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立法部門可審視全案的執行進度,再決定是否撥付剩餘的款項。這可以避免龐大的預算被行政部門便宜行事,應當被視為預算審查時的合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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