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一早,香港出動千名警力,兵分72路逮捕了53名民主派人士。這53人都涉及組織、參與2020年7月民主派人士舉辦的「35+初選」。
1月6日的大拘捕,被形容為香港的「美麗島事件」,就如當年台灣的高雄事件一樣,重要黨外人士幾乎都受到牽連。這次香港55人被拘捕訊問,只因參加民主派自行主辦的初選,其中有激進派,也有溫和民主派。
雖然還沒有人被起訴,但警方拘捕這些人的理由是他們涉及《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可以處無期徒刑的重罪。為什麼一場初選會被上綱到顛覆國家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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