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看監獄是「爽吃免錢牢飯」,受刑人卻揭開第一線現實:10年來都在牢房裡拚命摺紙蓮花代工...(資料照,圖為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顏麟宇攝)
「他說,如果這10年有人真的教我一件事,我真的可以學會,但我只能摺紙蓮花……他希望賠償被害人家屬,但每個月摺紙蓮花入帳只有200多元、連買監獄裡的生活用品都不夠,他也覺得自己是浪費社會資源、沒有用的人,但如果真的能好好學習一個技能、好好工作,他不會覺得自己是沒有用的人……」
台灣的監獄生活,真能讓人好好「回歸社會」嗎?儘管台灣《監獄行刑法》第1條明文指出,本法是基於「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而設立,但現實總有各種障礙,例如一名在20歲犯下大錯、如今已32歲的年輕人小吳(化名),就曾向入監探訪的人表示,深覺自己這10多年來都是個「沒有用的人」,10年來只會摺紙蓮花,連想賠償受害人家屬都有難度。
雖然《監獄行刑法》立意良善、期待受刑人總有一天能回歸社會、好好做人,基層監所管理員、台灣獄政工會常務監事林文蔚指出,以目前監所現況來說,要受刑人「回歸社會」有難度──在監獄裡必須工作、也有技能特訓班,但電腦班在學什麼?還在比賽1分鐘可以打多少字,而這時代,已有自動把錄音檔轉成逐字稿的app。
無論一個人對死刑立場如何,7月底廢死星期四「外役監爽爽關?真的是這樣嗎」講座,台灣廢除死刑聯盟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提醒,所有被關入監獄的人終有一日要回歸社會,該如何幫助這些人不再犯、社會更安全,監獄系統極為關鍵。
無期徒刑或是坐牢這事,與外界想像的「爽吃免錢牢飯」不同,監獄的一切生活用品都必須自費購買,包括牙刷牙膏、沐浴乳、毛巾等,更重要的是,受刑人是必須工作的──基層監所管理員林文蔚表示,站在基層管理員角度,他寧可受刑人都工作、比較不會胡思亂想、管理上比較方便,只是,這些工作是否能讓受刑人都「變好」呢?
除了外役監,一般監所工作有幾種樣態──第一是承攬作業,讓受刑人代工摺紙袋、摺紙蓮花等最不需要技術門檻的簡單工作,第二是自營作業,撐起監獄門面、外銷各種特色產品的工作(例如巧克力、醬油等),再來是自主監外作業、需尋求民間企業配合,最後是一些生活適應的工作,包括煮飯、園藝、修繕、農作等。
監獄的真實狀況看似很理想,所有受刑人都不是吃「免錢牢飯」、是一邊工作一邊培訓「一技之長」,然而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走訪全台監獄時,也曾碰過一個20多歲就坐牢、如今32歲依然茫茫然、深覺自己是「沒有用的人」的年輕受刑人,小吳(化名)。
小吳在年紀輕輕鑄下大錯,沒有足夠學歷、沒有一個可以穩定就業的專業技能、跟原生家庭關係疏離,即便無期徒刑依法在25年後可以開始聲請假釋,假釋出監後他已是45歲的中年人,難以想像脫離社會25年、已屆中年的小吳,該如何在社會上生存。
雖然前途茫茫,小吳還是希望在服刑期間能習得一技之長、重返社會、也希望能夠賠償受害人家屬,然而在監獄裡他最常做的,是摺紙蓮花。
小吳面臨的第一個挑戰,是監獄的「累進處遇」制度,所有受刑人一開始都是四級、僅能與親友或律師通信,但小吳與原生家庭關係不好、無法從親人得到太多支持,為了與監所通信規範的「朋友」聯繫上,他努力了7年多才終於升為三級──無論在監獄裡碰到多少委屈的事情,他都必須在監獄裡夾著尾巴做人,不要犯錯、不要跟人起衝突、完全順應監獄規範,忍了7年多以後,他才終於可以跟願意關懷受刑人的民間團體、包括與廢死聯盟通信。
「這些人可能就是因為跟原生家庭疏離才會犯罪,但服刑一開始只能家人見面、家人又不見得會去看他,他就處在一個完全『孤立』的狀態──一個人剛入監,不是更需要有社會的連結與支持嗎?但朋友不能去見他,他說,他好不容易花7、8年才升到三級,這時候,朋友已離他很遠了……」林欣怡嘆。
這7年多裡,小吳最痛苦的就是「不能學習任何事」。小吳在20多歲時坐牢、理應是學習力最旺盛的時期,監獄工作卻無法讓他習得一技之長──自營作業僅限2到5年就要「出去」的受刑人參加,剛入監的人就是乖乖去做基礎代工、摺紙蓮花摺紙袋。
儘管小吳希望在監獄工作的同時也可以賺錢賠償受害人家屬,每個月摺紙蓮花入帳頂多就200多元,連自己監獄生活花費都不夠用。他就這麼摺了紙蓮花與紙袋,一摺10年。
「他覺得自己浪費社會資源、是沒有用的人,但如果真的能好好學一個技能、好好工作,他不會覺得自己是沒有用、混吃等死的人。」林欣怡說。
關於小吳經歷的「累進處遇」,林文蔚補充,這就是所謂的受刑人「積分」制度。當今台灣監獄作法,受刑人一開始會經歷兩個月的「新收房」歷程,接著開始進行類似「好寶寶集點卡的」獲得積分過程──依刑期不同,累進處遇從四級到一級都有不同的責任分數、從18分到612分皆有,分教化結果、作業、操行等指標評分,表現良好方可晉級,但越後期就越難提升累進處遇。
累進處遇制度看似可以讓受刑人好好遵守監所規範、積極配合獄中生活,林文蔚卻也看見受刑人越來越「監獄化」的隱憂,意即人活著彷彿就是為了配合監獄作息、越來越脫離一般社會的狀況。
「如果他一直習慣這樣的生活,被監獄體制馴化成什麼都不會爭取、不會學習、只會做很簡單不需要思考的事,到了25年可以報假釋時突然跟他說『你可以準備出去了』、他也年紀大了學習能力不好了,怎麼辦呢?」林欣怡就在小吳身上看到這樣的狀況,而小吳不是唯一一個。
關於所謂「監獄化」是怎麼一回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政佑說明,當一個人被從日常生活場域抽離、放到「矯正設施」(即監獄)裡,就是會開始需要面對團體生活,必須服從監獄裡的各種指示與規定、紀律與規訓,這跟「外面」的生活是很不一樣的──在「外面」,人不必天天過著團體生活,也有相對高的隱私,例如在上廁所這事在「外面」是有隱私的,但在監獄裡,連要上廁所都往往會受到大幅限制與剝奪自由。
「他在監獄待得越久,『監獄化』的情形會越來越嚴重,當他離開監獄回到社會,可能會有許多陌生的狀況……」例如,當一個習慣紀律與規訓的人被放出監獄、回到自由社會,他真能適應這個沒有規定幾點幾分該做什麼的日常生活嗎?那麼,是否能提供一個「過渡時期」的機制,讓習慣監獄的受刑人可以適應一下「外面」的生活作息、一步步準備回歸社會呢?「外役監」或許是其中一種解方。
「外役監」的第一波概念比較類似「監外作業」,例如19、20世紀左右的北海道,日本從各監獄遴選出「模範受刑人」在冰天雪地的一片荒蕪裡開發,網走刑務所(網走監獄)也是開發過程中設置的停留場所。1930年代的中國也曾找過受刑人「義墾」東北與新疆,台灣則是1959年八七水災後投入受刑人救災、可折抵刑期。
不同於民眾以為的「爽監」,林政佑說明,早期「監外作業」模式大概有幾種目的──當監獄基礎設施缺乏、無法投入人力帶領受刑人進行監內作業時,替代方案就是讓受刑人去外頭開墾、採礦,日治初期台灣監獄不足,台灣總督府亦曾有官員建議將受刑人派去九州採礦(未成案);再者就是國家需要勞動力,例如開墾、災後重建等。
1997年台灣《外役監條例》修法後,外役監的功能就加入了「社會復歸」的概念。林政佑表示,當一個人在獄中被關押已久,難免會「監獄化」、失去對「外面」世界的作息、自主性等想法,這時外役監就是一個銜接受刑人回歸社會的途徑,進行入監、離監之前的「中間處遇」。
曾任行政院長、當年曾是立委的蘇貞昌在《外役監條例》修法時,也曾表示,進入外役監的受刑人不應透過「遴選」而產生,而是每一個即將出監的受刑人都必須到外役監生活、學習開始適應社會,林政佑知道這政策的用意:「以落實處遇角度,每個受刑人都會有出獄的一天,不管是假釋還是刑滿出獄,所以應該讓每個受刑人都有適應社會的階段,不是設立什麼消極資格、積極資格……」儘管這方案後來修法時沒納入,蘇貞昌的想法,可見外役監作為「中間處遇」的重要性。
如今受刑人要進外役監還是會採「遴選」制度,或許有些人以為這就是只有權貴、有權有勢的人才可以進入的「爽監」,事實上未必是如此。林政佑指出,當今外役監遴選採「去識別化」方案、看不到受刑人的姓名與背景,但也確實,哪些人會被監所管理員送入遴選,是無法確知的──「就前端(監所)評分計算,是否會因為他是白領階層、政治人物,預設他可以很快『變好』呢?相較於藍領階級,白領階級好像更容易會被覺得狀況容易改善……」
關於這點,基層監所管理員林文蔚也承受,許多同事深覺外役監就是「不公平」的存在:「每次外役監遴選,我們都很清楚誰符合資格、誰會走,有時候車子來了,我們連名單都不用看、就會去叫誰誰誰準備離開……」外役監確實是個幫助受刑人重返社會的管道,但在挑選過程裡,有錢有資源、有家人支持、有社會地位與一技之長、沒有再犯理由的菁英階層受刑人,確實就是比較容易被「挑中」。
剩下的,往往是在這社會上最缺乏資源的弱勢者,只能在牢房摺紙蓮花的人們。儘管監獄還是會培養受刑人一技之長、意在陪伴受刑人重返社會、甚至有電腦班,電腦班在教什麼呢?林文蔚嘆:「現在電腦班還在比賽說1分鐘打幾個字,但我們現在有雅婷逐字稿了耶!」林文蔚也有朋友曾經想提供獄方技能訓練,沒想到監所反問:「這可以考證照嗎?」雖然朋友的方案更可以幫助受刑人回歸社會,但如果不能考證照,就不會是監獄體制想要的方案。
也難怪從20歲開始被關在監獄裡10多年的受刑人小吳,會深深覺得自己是「沒有用的人」。他期待離開監獄,卻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條件離開監獄、重返社會,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深知,當今監獄體系下,小吳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迷惘的受刑人──
「除非大家相信六法全書唯一死刑、犯錯就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我們必須相信,所有被關進監獄的人有一天要回歸社會,那,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這些人不再犯、讓社會更安全?監獄應該協助『裡面』的人有一天回到社會,就算他住你家隔壁也不會擔心,但在台灣,大家對監所體系信心可能沒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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