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新新聞》2008年無線4台靠普及率拿下奧運轉播權 轉播品質卻被罵翻

國際奧會(IOC)基於推廣原則,通常會把轉播權賣給各國當地的無線電視台。(資料照,美聯社)

國際奧會(IOC)基於推廣原則,通常會把轉播權賣給各國當地的無線電視台。(資料照,美聯社)

為什麼我們要回顧這篇報導

巴黎奧運熱鬧展開,台灣的轉播權由中華電信MOD上經營頗受好評的專業體育頻道愛爾達取得,事實上愛爾達已經連續數屆取得奧運以及全球觀眾更多的世界杯足球賽轉播權,轉播品質、主播選用和球評邀請都受到運動迷們的稱讚。尤其是奧運,愛爾達以MOD加上ott hami video超過10個頻道轉播,只要是國內運動迷想看的項目幾乎都能找到播出。

不過由於本屆奧運愛爾達在簽訂轉播權上接受了政府的贊助,也讓幫忙人民看緊荷包的立委對愛爾達的「普及率」提出質疑,畢竟MOD在台灣的使用人口遠低於有線電視,更別說ott需要額外付月費,用政府、也就是納稅人的錢去資助納稅人不能直接收看的節目確實是有點不合理。

不過如果這些大型賽會主辦單位,光用「普及率」選擇電視轉播單位,恐怕就會出現2008年北京奧運,國際奧會選擇把台灣轉播權交給當時已經毫無體育賽事轉播專業的4家無線電視台(尤其是老三台),導致觀眾叫苦連連的情狀。《新新聞》當年的這篇報導,解釋了一家電視台要具備體育專業其實並沒有那麼容易的原因。(新新聞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