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拜訪桃園療養院。2022年底新修訂的《精神衛生法》決定將審查權從行政部門交到司法部門手中(資料照,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提供)
新訂之《精神衛生法》2024年底上路後,其最受矚目的子法《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許可辦法》,即將於今年(2026)年8月1日起實施。即現行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是否需要強制住院,將由現行公部門審查制,改為由法官、指定專科醫師及病人權益代表組成3人「合議庭參審制」,並以過半數決。不少人擔心,實施新制後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的人數會越來越少,進而成為社區的未爆彈。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嚴重病人是指呈現與現實脫節之精神狀態,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而嚴重病人一旦出現自傷傷人行為或自傷傷人之虞,又當事人拒絕就醫時,依法就必須啟動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程序,以維護病人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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