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發起的「重啟核四」公投,將在2021年8月28日舉行,此案除影響綠營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也牽動著核四2825億元財務窟窿埋單的問題。根據台電108年度財報,去年底公司淨值僅3053億元,龍門電廠(核四)目前仍假設「繼續經營」,帳列不動產「在建工程」,2021年重啟核四公投,若確立廢核政策方向,台電帳上2825億元「資產」將進行費用攤銷,屆時政府恐將面臨債務破表的壓力。
核四爭議從扁政府以降,2001年先停建後復工,期間所衍生的履約糾紛,讓台電當年度認定21.35億元的「一次性損失」;馬政府時代,日本福島核災讓台灣反核意識高漲,在前閣揆江宜樺拍板下,核四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進入「封存」,並由政府每年編列維護費用。
2016年蔡政府上台後,將「2025非核家園」寫入《電業法》,但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案結果,又讓核四2025年「壽終正寢」的計畫橫生變數;2021年的「重啟核四」公投,將再度重演擁核與反核勢力的對決,屆時,20年政策擺盪導致的2825億元「資產」爛尾,也面臨清算的時刻。
今年10月5日,台電發布新聞稿,對媒體評論台電核四資產「作假帳」表達嚴正抗議,然而,核四「資產」對台電而言,是一個未爆的財務窟窿,這樣的形容並不誇張。事實上,以台電去年底公司淨值3053億元來看,扣除掉核四帳面價值2825億元,台電的帳面資產除非以土地資產重估,否則將只剩下寥寥200多億元。依據《公司法》,公司之累積虧損額若超過實收資本額的一半以上,依法必須進行減資彌補累積虧損,再由股東增資。
不過,行政院的核四封存政策,竟然讓台電得以在「廢核」政策尚未明朗以前,將這一筆2825億元爛帳,掛在台電的「資產」項下。台電108年度年報明白指出,台電考量公司之各發電輸電及配電設備相互貢獻,故認定資產之使用價值應以整體資產(包括核四)為一「現金產生單位」,但「倘若政府明確指示處理核四資產時,即不再適合以整體資產視為一個現金產生單位,而應就核四個別資產單獨進行減損測試。」
根據台電年報,台電在去年底帳面資產總額2兆756億元,但負債總額高達1兆7704億元,其中計息負債金額達1兆1122億元,利息支出高達202億元。這樣的舉債規模,相當於中央政府110年度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6兆1337億元的3分之1;就連「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計報告,都對台電長期以來負債比率居高不下憂心忡忡。
總決算報告指出,台電去年度經營雖有盈餘,「惟本業獲利能力與財務體質仍欠佳」,108年度經營結果,稅後淨利160億9,472萬餘元,但若扣除收回「電價穩定準備」309億4,275萬餘元,則轉為虧損148億4,802萬餘元。
報告同時指出,台電近年營業利益連年下滑,本業獲利能力已有衰退情形,該公司為滿足產業發展及民眾用電需求,持續投入資金建置電力擴建工程、輸變電設施與空污改善工程,囿於所需資金龐大,長期仰賴舉債支應。截至108年底止,負債金額高達1兆7679億1070萬餘元,占總資產之85.30%,自有資本比率偏低;其中計息負債為1兆1122 億8416萬餘元、利息支出為 202億1244 萬餘元,不利公司整體經營。
台電財務艱困,今年儘管全球能源價格,因為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導致全面下跌,台電的電價今年仍然連續二度凍漲。經濟部原表示要觀察6月分全球天然氣價格,而後上月宣布10月電價不調整,理由是「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重估以後,從原本的3353億元提高到4729億元;在核三廠2025年機組停止運轉以前,還必須要增提242億元準備到「核後端營運基金」。
由於台電在今年疫情期間,提供最高30%的電費減讓,截至上月,台電紓困相關的費用已達190億元,原本用來協助台電虧損撥補的「電價平穩基金」,已經從原本的800多億消耗到剩下108億,面對接下來核電除役的相關增提成本,2021年電價上漲,恐將是難以避免的趨勢。
台電的經營壓力如此沈重,這幾年民進黨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綠電的比率持續走高,獨立電廠與綠電的躉購制度,讓台電的外購成本逐年走高。以民營電廠為例,台電向台塑麥寮、長生等9家民營電廠購電,9家民營電廠裝置容量,目前佔台電系統16.2%,去年度台電外購電力淨額高達1516.66億元。
2013年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費率,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9家民營電廠祭出63億元的天價罰鍰,台電並且據此向民營電廠求償,沒想到這項行政處分,今年竟然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遭民營業者翻盤。如今,包括日商丸紅等民營電廠大股東,早已登堂入室地投資彰濱崙尾東等大型太陽光電廠,為接下來20年的穩定獲利鋪路。
相對於民營電廠業者相繼轉進綠電產業, 2015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得提撥併入電價費用計算公式反映後,台電作為燃煤電廠的最大業者,每年則是得繳納高額的提撥金。根據台電年報,台電2018年度提撥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共25.98億元,去年推估的應付金額更達36.65億元。
台電深知綠電轉型的必要性,但無奈虛弱的財務體質,讓綠電轉型推動遲緩,台電年報明白指出,「台電負債比例偏高,不利離岸風力等大型再生能源建設資金之籌措,也將壓縮電網設備強化與智慧化所需支出」。今年疫情帶動全球央行降息,央行降息1碼後,台電長期借款利率,雖然從1.41%降至1.3%,短期借款利率則降至0.57%,但利息負擔仍然沈重。
核四的「封存」政策,讓台電從民進黨2016年上台迄今,暫時不必在財務上面對,但對照民進黨政府一貫的「廢核」主張,核四2825億元「資產」,高高地掛在台電的資產負債表上,實在是非常「魔幻寫實」;然而,2021年8月的「重啟核四」公投,如果最後的結果確立廢核,這一筆帳恐怕得由政府吃下。
事實上,民進黨早在2013年8月,就曾在立法院提出《核四停建特別條例》,當時提案立委包括鄭麗君、陳其邁、葉宜津、林淑芬,政黨輪替後,時代力量黨團,也參考了2013年鄭麗君版本,提出了《台電龍門核能電廠處理特別條例》,針對核四停建所衍生之損害賠償責任,要求政府依據《預算法》提出追加預算案,台電並應在行政院督導下,制定損害賠償處理計畫。
換言之,核四2825億元「資產」,在核四停止封存正式除役後,政府應該以編列特別預算概括承受。不過,這對舉債規模瀕臨上限的政府來說,並不是一筆小錢,尤其中央政府明後年度,還有「前瞻2.0」、「紓困3.0」,加上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核四停建衍生的政府舉債,對國家財政實在是雪上加霜。
不過,台電主管表示,核四2825億元「資產」,並非一毛錢都無法回收。舉例來說,有一些核電廠使用的原材料,若2021年停止封存政策確立,可以移撥給核二廠使用;至於核四的核能發電機組,能否在拆解後賣到國外,台電內部也在評估其可能性,「一切都要等公投結果出爐後,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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