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金融災難未了》IMF曾示警的「金融毒品」,今在台灣仍熱賣

最多賺一倍、最少賠兩倍的TRF在台灣害慘不少中小企業,然而金管會卻消極面對。(新新聞資料照)

最多賺一倍、最少賠兩倍的TRF在台灣害慘不少中小企業,然而金管會卻消極面對。(新新聞資料照)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是一種非常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早在台灣二○一三年大賣前,國際間就已經傳出不少災情。

像是在○八年,香港基礎建設公司中信泰富就因投資與TRF類似的澳幣Accumulator(累計期權合約)約大賠一五五億港元轟動一時,導致中信泰富股價暴跌,中信泰富董事長榮智健引咎辭職。

韓國類TRF的KIKO重創造船產業

同年韓國因為遭逢金融海嘯,韓元大貶,美元兌韓元的KIKO(類似台灣的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崩跌,導致大批中小企業損失慘重,韓國造船產業受創尤其嚴重。這場「KIKO金融風暴」的相關情節,還在一四年被拍成韓劇《改過遷善》的劇情。連著名的韓國藝人團體《少女時代》也曾在一○年走上街頭呼籲市民重視中小企業被銀行推銷KIKO導致破產或嚴重損失的公益活動,顯見韓國社會對KIKO造成經濟傷害的重視。

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許添財曾經表示,韓國KIKO風暴發生在○八年雷曼風暴之後,廣大投資人因為經濟金融情勢急轉直下而陷入危險,韓國政府與法院此時提出擔當的決議,全面提前終止KIKO契約,即使引起國際爭議也在所不惜。

不僅韓國、香港受傷,這一類「獲利有限、虧損無窮」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在印度、斯里蘭卡、馬來西亞、印尼、巴西、墨西哥與波蘭等國都傳出嚴重的災情。

○九年,國際貨幣基金(IMF)經濟學家達德(Randall Dodd)就發表了一篇工作研究報告,嚴重質疑TRF這類商品對客戶適合度與對社會穩定造成的傷害。

韓國中小企業受類TRF的衍生性金融商品KIKO影響,損失慘重。(美聯社)
韓國中小企業受到類TRF的衍生性金融商品KIKO影響,損失慘重。(美聯社)

東歐重災區波蘭助企業提訴訟

根據IMF的報告內容指出,雖然TRF金融商品在不同國家使用不同的名稱銷售,但是其基本特徵雷同。例如一個合約每個月比價,當行情對客戶有利時,合約會失效,讓客戶在有限的獲利下提早出場(knock out),反之在行情不利客戶時,損失沒有上限,甚至要加倍計算損失。

「最後一個共同點就是客戶毋須支付保證金、毋須第一桶金的成本就可以下場投資,導致大批客戶投入遠超過其財務負荷能力的鉅額投資。」這份報告直指問題的核心。

根據這份報告內容指出,這類型商品專門瞄準金融規管鬆散的開發中國家,例如波蘭就成為東歐的重災區,波蘭企業圓桌論壇主席稱TRF為「撒旦合約」、「地獄來的商品」。波蘭政府除了想辦法協助受災企業提起集體訴訟,經濟部長還為受災戶設立了服務熱線,與台灣政府面對受災戶的態度有著天壤之別。

IMF報告也對TRF對客戶的「購買適格性」提出警告:「由於其獲利有限的特性,會導致其避險效果同樣受限。」

轉換成台灣的狀況來比喻:出口商如果擔心人民幣升值,投資人民幣兌美元的TRF,但在人民幣大幅升值過程中,會因為TRF被迫提早出場而無法規避人民幣繼續升值的風險。然而,一旦人民幣反轉,大幅貶值的話,TRF合約加倍賠錢的設計,往往導致客戶無力負擔暴增的虧損。也就是賺是一倍,賠是賠兩倍或無限,上手的國際投資銀行永遠都是贏家。

IMF認為,TRF這類商品既不適合避險也不適合投資,尤其商品設計極為複雜,非一般客戶所能理解。銀行在銷售時又往往有購買TRF才放款的潛規則,導致客戶為了維持生意而不得不投入巨大的金融風險。

台灣金管會只管其利而不見其弊

IMF報告甚至建議銀行如果違反了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的注意義務,應該加以嚴懲甚至課以刑責。而金融監理機構必須有足夠的職權確保銀行合規,國家必須確保受災的企業能夠從民事訴訟中討回公道才行。

只是IMF在○九年提早示警,還有發生在國際社會的慘劇,台灣金管會卻沒有看到,更沒有讓金管會提高戒心,仍然讓國際投資銀行轉戰到台灣大力推銷TRF,開放國內銀行大量承作,使得銀行為了追求豐厚的利潤,前仆後繼地投入TRF的銷售。

甚至當時還有不少台灣財經官員在公開場合看好人民幣,加深中小企業主對此商品信心,TRF金融毒品釀成巨災,金管會卻還是消極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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