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惠民感慨地說:「很多調辦事檢察官相當優秀,尤其是從中南部(地檢)調到法務部服務的同仁,生活面臨很大的不便及壓力,希望今年法務部能解決問題,給他們一些機會,不要再發生和去年一樣的困境。」
他另建議法務部研擬內部機制,例如可以由次長們組成遴選委員會挑人,再由部長將名單推薦給檢審會,「即使檢審會沒有推薦入圍,也足以保持部長的超然和空間。」
林達的發言則直接突破盲點,他解釋,依現行遴選要點規定,民選委員必須尊重各地檢票選結果,但如果想變動,仍有「檢察長加註意見」或「部長推薦」等轉圜方式。他分析,若部長透過「某種(內部)機制」產生推薦名單後送入民選委員「會前會」,依規定,民選委員將尊重及納入討論範圍,「這是在現行制度下行得通的方法」。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請
喝杯咖啡,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