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的錢櫃KTV大火,讓台灣消防設備管理問題的缺失再度浮現。包含去年錢櫃大火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溫玉霞都舉行公聽會,以及行政院去年底送出的《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都可見對於消防設備師、士的專法立法刻不容緩,卻一拖25年。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受訪時更指,現行消防制度「讓不少外行人搶著做內行事!」
葉毓蘭表示,目前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仍有「暫行人員」的爭議,讓非經過國考的技術人員仍可以暫代考過國考的消防設備師、士施作建築裡的消防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等事宜,一「暫代」就25年,「現行制度下,任何公司想從事消防工程,只要向商業司申請即可,不須證明是否具備足夠的消防知識,讓不少外行人搶著做內行事!」她認為,錢櫃大火事件凸顯了整套制度推行至今仍未走向專業分工,也沒有相關管理機制,使得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延伸閱讀:什麼法一拖就25年?消防設備師專法卡關竟要別人的工會點頭)
沒有消防設備師、士專法的制度影響有多大?大葉大學消防專技教授詹鈞皓一一列舉,像2015年1月的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火災,就是因為沒有專法,僅由消防設備師檢查發現缺失後,把消防的限改單申報到消防機關複查,等同也沒有訂定檢修申報書的法定責任,後來發生讓轄區6位消防隊員殉職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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