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自2016年卸任院長至今,仍受中央以「特定人士」身分派出警力保護。(資料照,簡必丞攝)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現在被內政部核定為「特定人士」,以《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派出警力保護。令人納悶的是,王金平過去是前立法院長,保護他有其緣由,但他現在連個立法委員都不是,警方以什麼理由維安?
《風傳媒》調查,王金平於2016年卸任立法院長後,因《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之規定繼續受警力保護。不過,禮遇辦法第1條開宗明義就說:「本辦法所稱之卸任院長、副院長,指曾任院長、副院長之現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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