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話語權從政,素人參選的嘉義縣長大林鎮長簡志偉,因一則臉書貼文被判刑1年3個月。(林庭瑤攝)
「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為爭取鎮公所新增5名清潔隊員,多次向嘉義縣政府爭取名額未獲同意,遂在個人臉書貼出這則諷刺貼文,並附上一張嘉義縣環保局回函公文照片,搭配「縣長陳明文」的公文戳章,未料卻讓自己涉嫌「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吃上官司,二審被判刑1年3個月。
現任嘉義縣長翁章梁在前縣長陳明文時期擔任社會局長,參選時受到陳力挺,被視為陳明文的接班人。陳明文在嘉義縣的政治實力雄厚,原是國民黨內的林派掌門人;直到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陳明文「帶槍投靠」民進黨(「槍」指的是派系組織與動員模式),至今成了英系立委代表,在嘉義縣依然是呼風喚雨的「嘉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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