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權於民或報復?學者籲修選罷法 提案、連署、門檻都要改

《選罷法》在2016年11月底大幅修正後,4年來已經進行了10次罷免投票。圖為立委陳柏惟出席罷免前一晚的音樂晚會。(資料照,黃信維攝)

10月23日罷免案開票後2小時,台灣基進唯一的立委陳柏惟走出團隊臨時在台中烏日高鐵站外搭建的開票中心,向支持者承認努力不夠,鞠躬向所有支持者致意。5年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選罷法》)修法降低罷免門檻之後,類似的情況,在過去國民黨籍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民進黨籍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身上都出現過,陳柏惟成為第1位被成功罷免的立委。

《選罷法》在2016年11月底大幅修正後,4年來已經進行了10次罷免投票,小從村里長、大至縣市首長與立委,其中有5案成功罷免,藍綠與小黨皆遭殃,包括陳柏惟在內有幾位被罷免時的同意票數遠不及於當選時的票數,因此被質疑是「少數凌駕多數」。政治學者多認為《選罷法》仍有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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