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新新聞》忘記2012年 民進黨2016年取得立院多數後開始對國會改革推三阻四

2016年首次當選立委後,黃國昌便一直奮力推動包括建立國會聽證製度在內的國會改革。(資料照,陳明仁攝)

為什麼我們要回顧這篇報導

黃國昌早在2012年便草擬議案,透過當時的民進黨林佳龍等立委在立院推動包含國會聽證制度等國會改革法案,在時隔12年之後,總算正式進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審。

民進黨諸立委在2012年提案國會改革時,不但是在野黨,而且在國會位居少數,面對龐大的行政機器,自然會希望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權的立法權能擁有更多的武器可以使用,只是身為少數黨難以推動法案通過。等到2016年民進黨成為國會多數黨之後,卻因為同時拿到執政權,立場當然成為希望行政權受到的監督越好越好。

從2016年的這篇《新新聞》報導,我們可以知道為了保護自己辛苦取得的行政權可以避免有效的監督,民進黨諸位立委用「人權」、「我簽的時候沒看到那條」等理由當成頑抗改革的理由,就像現在動不動就搬出「違憲」一樣。過去16年台灣選民總把立法權和行政權交給同一個政黨,希望這個政黨「好做事」避免各種不理性、甚至惡意的杯葛,結果是國會始終沒有建立起對行政權的有效監督機制,然後選民只能在吃虧之後才抱怨執政黨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這屆國會未來4年的執政黨將不再擁有多數地位,在野能不能利用國會多數一舉建立有效的國會監督機制,很快我們就知道結果了。(新新聞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