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8 08:50
總統賴清德2024年競選總統時,承諾8年新增13萬戶社會住宅。(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央新版社宅計畫草案,擬大幅調降直接興辦目標,2028年起還將停止地方非自償性經費補助。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警告,中央降低目標、地方失去財源,恐怕形成雙方減少興建社宅的局面,居住正義的問題更加無解。
賴清德2024年競選總統時,承諾8年新增13萬戶社會住宅,延續蔡英文政府推動公共出租住宅的政策方向。然而,上任兩年多後,中央社宅政策卻出現重大轉折。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10月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央新版社宅興辦計畫草案,將原訂13萬戶的興辦目標大幅調整,直接興建規模降至約3萬戶,並規劃自2028年起停止補助地方社宅的非自償性經費,以及限縮利息補貼年限。
內政部則主張13萬戶整體政策目標並未取消,未來將透過都市更新分回、都市計畫回饋及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增加社宅供給。爭議的關鍵在於,原先承諾的住宅,要用什麼方式取得,以及究竟何時才能讓民眾入住。
在記者會最後的問答中,社會住宅推動聯盟進一步揭露中央新版計畫對地方可能造成的影響。
依住盟說明,中央原先設定六都社宅存量目標約占住宅存量3%,新版規劃則下修為2%。
由於社宅目標是中央與地方共同計算,當總目標降低,地方原本應負責增加的興辦數量,也可能跟著減少。例如新北市,中央先前規劃的社宅總量為5.2萬戶,新版計畫調整成3.9萬戶,減少1.3萬戶。對地方政府而言,原本尚未完成的社宅興辦責任,可能因政策目標調降而大幅減輕。
住盟代表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直指這種制度設計可能造成中央與地方同時減少興建的後果。也就是說,中央自己減少興辦,地方也因為目標降低而不再需要提出相同數量的新案,最後形成雙方均有理由退出的局面。
這是一項值得警惕的政策風險。因為從政府角度來看,降低興辦目標,可能使帳面上的達成率迅速提高;但對原本需要社宅的民眾而言,住宅並沒有因此增加。
尤其台灣社宅占整體住宅存量的比例仍相對有限,若中央與地方只是透過調整目標來降低興辦責任,原本的居住需求不會跟著消失。
中央調整目標後,新北市成為最值得觀察的案例。
住盟此次拜會國民黨候選人李四川與民進黨候選人蘇巧慧,兩人都承諾維持原有5.2萬戶社宅計畫,包括繼續推動原先地方應承擔的興辦數量。因此,兩人都在具體目標評比中獲得綠燈。這個結果具有特殊意義:即使中央計畫下修,地方不同政黨候選人仍承諾朝原訂較高的目標努力。
然而,承諾增加社宅是一回事,能否籌措經費又是另一回事。
記者會上,有媒體追問中央若取消補助,地方是否願意自行籌資完成承諾時,住盟坦言,沒有候選人明確提出即使中央完全不補助,也能無條件完成原有目標的完整財務方案。換句話說,候選人多半強調願意繼續興建,同時希望與中央爭取維持補貼制度。
但這也揭露未來六都市長面臨的困境:想要蓋社宅,需要土地、預算與財務規劃;但如果中央改變補助制度,地方原先的興辦計畫便可能必須重新估算。
社宅的財務問題,長期是地方政府興辦意願的重要因素。
社會住宅提供相對可負擔的租金,建築物又需要大量資本支出、融資及後續營運維護成本。
當租金與其他收入不足以支應整體成本,就會產生非自償性經費,需要政府透過公共財政提供支持。
過去中央以相關補助分攤地方社宅建設成本,讓地方不必完全自行承擔財務缺口。然而,住盟指出,中央新版計畫草案擬自2028年起停止地方非自償性經費補助,並限縮利息補貼。
住盟在拜會台北市長蔣萬安時,蔣萬安曾表示,中央補助政策如果調整,台北社宅興辦將面臨超過64億元的財務缺口,主張維持既有補貼機制。
台中市長候選人江啟臣也提出類似顧慮。他認為,中央調整計畫型補助後,地方即使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而取得更多統籌分配稅款,也未必能將所有新增財源投入社宅。
住盟在記者會中指出,如果中央不再維持財務補助,地方可能面臨兩種選擇:減少甚至停止新增社宅計畫,或者自行尋找更多財源負擔興建成本。
而這項財務壓力可能進一步擴大六都之間的差距。土地資源多、財政能力強的城市,或許比較容易持續興建;高度依賴中央投入的城市,則可能更難增加社宅。
台南與高雄尤其值得關注。兩市目前超過八成的社宅興辦總量由中央提供,地方新增量又明顯不足。一旦中央減少直接投入,下一任市長能否補足缺口,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住盟這次拜會也發現,九位候選人普遍支持透過多元方式取得社宅。
包括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捷運聯合開發、TOD、都市更新及容積獎勵,都被視為增加社宅的潛在途徑。
伊甸基金會副執行長鄒聖盈指出,候選人希望把城市開發所產生的利益,轉化為公共住宅資源,這是未來住宅政策可以努力的方向。
政府提供交通建設、都市計畫變更與容積獎勵,通常會提高部分土地的開發價值。如果能要求開發案回饋一定比例住宅,就可能在減少直接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增加社宅。但這套制度仍需要明確法規配合。
勵馨基金會主任李玉華在記者會呼籲中央,檢討都市更新、大眾捷運及都市計畫相關法制,建立更清楚的社宅回饋機制。
因為只靠地方候選人的政策承諾,無法保證未來每一個都市開發案都會提供公共住宅。
而且都更分回與容積回饋取得社宅,還涉及實際開發時程與分配條件。不能把尚未確定取得的住宅,直接當作已完成的政策成果。
這次中央社宅政策爭議,真正需要回答的是:台灣究竟還需要多少社會住宅?
六都依原訂中長期城市目標計算,目前仍有7萬8400戶差距。中央與地方規劃中的案源卻持續下降。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降低直接興辦規模、地方財務補助又面臨調整,可能使未來社宅供給遭遇新的壓力。
但如果將直接興建與多元取得完全視為對立選項,也可能忽略住宅政策需要更多供給途徑的現實。合理的政策檢驗標準,應該是不同方式究竟能增加多少可長期出租的住宅、何時可以交屋,以及是否能提供相同的弱勢保障。
也是這樣的情況下,桃園市張善政拋出「可負擔宅」選項,目前獲得同為藍營李四川、江啟臣、柯志恩等多位候選人高度響應。
張善政在接受TVBS專訪中表示,可負擔住宅與社會住宅是桃園實現居住正義的「兩個翅膀」。社宅租金低於市價,興建成本難以靠租金回收,政府財政負擔沉重,加上供不應求、租期有限,難以完全滿足年輕人長期安居的需求。
換句話說,張善政提出的可負擔住宅,規劃透過增額容積獎勵,由建商無償回饋部分住宅給市府,再以約市價6折出售給符合資格的民眾。售屋所得將大部分挹注社宅興建,形成財務循環,減輕政府負擔。
另外,為避免優惠住宅淪為炒房工具,桃園市府將限制轉售價格,並建立政府買回機制,確保後續購屋者仍能以合理價格取得住宅。不過可負擔宅最後到底能不能真正落實?目前還卡在內政部的法規上面,中央、地方後續還有得吵。
針對內政部長劉世芳提出對可負擔宅的疑慮,張善政強調市府已有因應方案,希望中央不要拘泥法規爭議,從全國住宅政策角度評估,讓桃園模式未來有機會推廣至其他縣市。
對中央而言,除了桃園的可負擔宅中央到底準不準之外,賴清德政府也必須清楚交代13萬戶社會住宅的承諾將如何實現;對地方而言,下一任市長也必須說明,中央補助如果縮減,自己的社宅計畫還能不能繼續。
最令人擔憂的情況,是中央降低興辦目標,地方又以中央不再補助為理由減少興建,最後雙方都可以宣稱自己完成了調整後的政策責任,真正需要住宅的民眾卻沒有得到更多選擇。
中央與地方可以重新討論分工,也可以調整取得方式,但不能讓政策目標的改變,成為公共住宅供給停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