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2016年全國87萬562筆因繼承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登記,其中男性繼承人達50萬2953筆,遠多於女性36萬7609筆,性比例136.8。(新新聞資料照)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6年全國87萬562筆因繼承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登記,其中男性繼承人達50萬2953筆,遠多於女性36萬7609筆,性比例136.8。
華人傳統多重男輕女,面臨遺產分配時更是如此。雖《民法》明訂只要是婚生子女,無論性別或是否嫁娶,對於遺產都有同等的繼承權利;然實務上,至今多數國人仍堅持家產「傳子不傳女」、「土地不落外姓」。以內政部最新統計各縣市累計近90萬筆土地繼承資料為例,男性繼承人約50萬筆,遠多於女性的36萬筆;更甚者,22縣市中僅花蓮縣女性繼承人略多於男性,其他21縣市均為一面倒男性繼承人遠多於女性。
「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哪有還回過頭來分娘家父母遺產的道理?」這說法明顯似是而非,卻聽來十分耳熟,許多人想必從小或多或少都曾聽父執輩發表過類似的看法。「我爸媽從小就告訴我,我家祖上傳下來的房子、土地將來都會分給我的兄弟。至於女孩子若無法嫁個金龜婿,就得好好讀書,靠自己打拚一切。」閩南籍的淑芬點頭如搗蒜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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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從小就被灌輸上述觀念,即使法律早已保障女性繼承遺產的權利,多數女性仍只好坐視法律保障形同具文,甚至自動簽署拋棄繼承。
為以行動支持兩性平權,新北市地政局日前發表「不動產繼承性別差異改善方案」。依內政部全國地籍資料統計,2016年全國共有87萬562筆因繼承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登記,其中男性繼承人達50萬2953筆、女性36萬7609筆,性比例136.8,即若女性繼承人有100人,則男性繼承人就有136.8,主因恐就是指定性別繼承。
在縣市交叉比較方面,當年全國22縣市中只有花蓮縣的4954位女性土地繼承人,較男性多了207人;另台東縣男性土地繼承者4148人,較女性繼承人略多35人,堪稱平分秋色。至於其他21縣市,都是男性人數狂勝女性,其中又以離島偏鄉所在的金、馬及雲、彰化一帶差距最大;尤其金門縣男性土地繼承人4431人,更是女性土地繼承人1910人的2.3倍。
都會區與外界接觸頻繁,一般也較偏鄉離島地區民眾更能體會血脈相傳、以孝傳家的意義,更遠高於幾代之後家族土地主人的姓氏。另外,花蓮與台東為原住民大縣,轄內人數最多的原住民族都是母系制度的阿美族,家族若有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主要也是由女兒繼承。
崇尚母系的阿美、卑南等原住民族重女輕男,家產傳女不傳子,與其他採父系制度的賽夏、布農、鄒族等原住民族,以及占台灣2300萬人口絕大多數的閩南民族重男輕女家產傳子不傳女,秉持的都是傳統文化,兩者雖無孰是孰非,卻也都稱不上是兩性平權主義的實踐者。不過,若以時間的軸長來看,台灣整體上還是在逐漸朝向兩權平權的方向挪移。
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2016年全國共有5萬3838件拋棄遺產繼承案件申請,整體來看,女性申請拋棄繼承的件數約3萬件,還是較男性申請拋棄繼承的2萬3000件多出了23%;但相較2009年兩性拋棄遺產繼承申請案件性比例66.1,即當事人為女性件數較男性件數多出達34%,性別不平等的差距已在明顯拉近中。
除了全國各縣市比較,新北市地政局也在同份研究計劃中,納入所屬29區土地所有權人的性別統計。在2016年清查的28萬896筆土地中,土地所有權人為男性者15萬1800筆、比例54%;土地所有權人為女性者12萬9096筆、比例46%,性比例117.6。而新北市29個區中,只有永和區女性土地所有權人2877人多於男性的2613人,其他28區土地所有權人都是男多於女。
雖同為男性土地所有權人多於女性,但差距較小的中、永和、新店、三重、板橋、土城等,顯然還是都市化較高的地區;至土地所有權人性比例差距較大的地區, 包括石門、烏來、平溪、雙溪、金山、萬里等,則多是民風保守的深山或海邊,其中石門區男性土地所有權人數3870人,更是女性土地所有權人數的近2倍。
新北市地政局另針對過去10年來,轄內取得土地或房屋不動產繼承權者的性別人數進行統計,結果發現在2014及2015年,女性繼承人數曾連續2年超越男性;其中又以2014年女性繼承人數1萬7253人較男性繼承人1萬5615人多出1638人,是兩性差距最小的時期。但2016年新北市不動產繼承人性比例再度拉大到122.0,也回到男多女少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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