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土地徵收,見證台灣依然是威權國度

從萬華剝皮寮展出的55個土地徵收案例中,看到台灣在土地徵收議題上,依然採取強制手段,忽略民主國家應有的居住權。(圖/朱淑娟提供)

從萬華剝皮寮展出的55個土地徵收案例中,看到台灣在土地徵收議題上,依然採取強制手段,忽略民主國家應有的居住權。(圖/朱淑娟提供)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發起的「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展」,在台北萬華剝皮寮展出,這55個案例遍及全國各地,大致分為三類:土地徵收(一般、區段)、市地重劃(公辧、自辧)、土地沒收。涉及這三類徵收的法條,有的過時不合理、有的是執行者自創違法的行政規則,從這些迫遷案可見證台灣依然是威權國度。

沒有明確公益的區段徵收應廢除

這其中又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大,而它甚至沒有明確定義。《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規範政府在符合公益、且有明確用途的情況下可以徵收私有地。但在第4條的區段徵收規定中就只說:「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區段徵收」,而所謂「下列各款」包山包海,任何地方政府想要的都可以動用區段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