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逾7成高中職生、逾5成國中生曾經飲酒,相關團體憂心,貿然開放網路販酒,可能會讓未成年人更容易違法買酒。(資料照,柯承惠攝)
網路販酒在台灣是違法行為,但近年修法開放網路販酒議題一再浮出檯面,執政黨立委日前也連署提案修法。開放網路販酒對嗜好杯中物的成年人來說自然更加便利,多數酒商與電商平台更是摩拳擦掌。但這麼做對國內逐年成長的未成年人飲酒率卻更添隱憂,對酒駕防制也暗藏衝擊。究竟開放網路販酒是與時俱進的修法,還是酒害防制開倒車的行為呢?值得關心。
《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條文後半強調酒品販售不得以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的任何方式為之,已將立法緣由講的很清楚,即不得網路販酒,主要就是要防堵未成年人買酒、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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