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為可以買房給相依為命的媽媽住,為何欠下一輩子還不起的債?2005年台灣爆發「卡債風暴」,急缺救命錢的弱勢者被銀行輕易借錢、利率高到一輩子還不起,據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推估,至少還有30多萬人從20年前躲債躲到現在、上千人因此自殺。
而時隔20年的現在,新的「現代奴隸」制度也現形、以「融資」名義捲土重來──據律師趙興偉整理,許多個案甚至利率高達59%、78%,以汽機車、冷氣貸款名義,成為坑殺窮人的陷阱,這一切幾乎「無法可管」、甚至可能與詐騙集團勾結,許多欠下鉅額債務的貧窮人就被以「抵債」名義送去柬埔寨參與詐騙工作。
7月5日,台北律師公會等民間團體提出《融資業法》民間版草案,就是要撼動近20年來未曾修法、已經跟不上大詐騙時代的陳舊法規,而一則則條文背後,都是一個個破碎的真實人生。
為何「融資」也能成為詐騙坑殺?身為單親媽媽的F小姐,就道出讓窮人難以翻身的陷阱。
F小姐是一名單親媽媽、獨自一人照顧孩子,女兒在小學被診斷出是智能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F小姐就在從事清潔工、收入極低的情況下把女兒一路養到成年;即便女兒的智力與多數人有落差,女兒也明白媽媽工作賺錢非常辛苦,有時候一年搬三次家、甚至一個月就搬兩次家,她暗暗下定決心要賺錢買房給媽媽住、讓媽媽過上更好的生活。
只是沒想到這一份對媽媽的愛,讓一家人從此陷入地獄。
F小姐說,女兒一開始是上網去找工作,看到什麼號稱「斜槓青年圓夢計畫」的專案、說可以在網路平台上投資讓專業人士代為操作,女兒就先投入自己存款1萬多元試看看。對方說想賺更多的話要投更多錢,但女兒沒有錢,對方就很「熱情」介紹女兒去找代辦業者、把機車拿去融資公司貸款。
直到女兒遲遲沒有等到投資公司允諾的「配息」,才發現自己被詐騙了,F小姐也是在女兒報警以後才知道這一切,「我們的生活從那一刻變調,一天到晚生活在恐懼中……我們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的幫助才知道,我們受到多麼不合理的對待。」
例如「商品貸」的部份,買一台冰箱或冷氣貸款38萬,但被扣掉9%手續費、還要給業者7萬元代辦費,女兒最後只拿到27萬5800元、卻必須還款52萬2500元、實質利率高達89%;又例機車貸款,女兒借12萬、只拿到10萬、但最後必須還15萬,對從事基層工作的貧困單親母女來說,這是天文數字──
「我女兒收入只有1萬多,她是做兼職、連自己生活費都不夠,她怎麼會有這樣還錢的能力?代辦業者一直叫我女兒簽名、沒給她任何看合約的機會,所有內容都他們(融資公司)填的,裡面有假買賣、假債權、轉讓撥款同意書等,連我都看不懂,我女兒怎麼能看懂這些?」
遭遇這般融資陷阱的還有L小姐,她沒有房子、機車、存款,被推薦去某融資公司貸款,結果說好要借38萬元卻只得到30萬元、還要還52萬多,「這樣算起來實質利率51%,他們說是『商品貸』、用一台日立冷氣貸款,但我沒有買冷氣,對保只叫我簽名就把資料拿走,我連合約都沒拿到……我薪水3萬出頭,加上銀行與融資公司貸款,已經完全沒有生活費了……」
像這類融資公司推動下的「商品貸」並不罕見,就律師趙興偉整理的真實案例還包括:汽車貸款借59萬、實拿43萬6000元,每期還款13570、已還6期,卻仍欠61萬6304元,利率達55.6%;手機貸款6月、實拿4萬5000元,已還款13380元,卻仍欠66900元,實質利率達78.4%;日立冷氣貸款借45萬、實拿43萬6500元,已還款13萬6125元,卻仍欠48萬2625元、實質利率高達59%……
而這些離譜的利息、鉅額的債務,多年陪伴弱勢者處理債務的台北律師公會消債委員會召集人、律師林永頌說,這一切目前在台灣竟還「無法可管」,天天都有弱勢者墜入債務地獄。
就台灣研究「債」的資深學者之一、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報告,台灣2005年卡債風暴、2024年融資風暴,是屬於「掠奪性貸款」的一種,包括以下特色:
1. 對借款人施加不公、濫用貸款條款的行為,高利率高費用剝奪權利。
2. 使用激進銷售策略與欺騙手段。
3. 針對特定弱勢族群、失業人口、老年人,缺乏教育知識者,例如地下錢莊、薪日貸、地下融資公司等。
就台灣2005年「卡債風暴」,當時銀行浮濫放款、還款條件嚴苛,有些人月薪只有3萬5卻必須月還4萬7,且利率極高、不到兩年就可以翻倍,造成許多受害人患上身心疾病、為了躲債從事地下工作、家庭破碎,自殺案例也時有所聞──
「當窮人貸款但無法還款,最後只能去做領日薪工作、當保全跟計程車司機隱匿身份去賺錢,他們不僅無法得到社會的基本權利、沒有勞保跟退休金,10年後也可能成為遊民、街友、無家者,會變成更窮的人──有錢人會拿錢來貸款買房買股票,窮人卻是拿貸款付更多利息,陷入困境、此生難以翻身、連子女都可能貧窮繼承……」
據目前可考統計,至少有30多萬人從20年前卡債風暴一路躲債至今,卡債風暴前後10年有1000多人因債務自殺、加上黑數恐怕破千人。不幸中的大幸是,2008年前後受害人與民間團體開始推動立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讓一輩子不可能處理完的債務有了轉機,許多個案因此得救。
但吳宗昇也說,這種悲劇就像「疫情」一樣,隨時捲土重來──2003年台灣經歷SARS疫情艱苦一戰、2020年又碰上COVID-19,債務也是,2005年卡債風暴粉碎無數貧困者的生活以後,2020年許多貧困者受疫情影響生計、缺錢、「融資風暴」開始醞釀,在2024年,新的「疫情」又來了。
一台花花刮傷的機車、老舊的轎車,可以貸款到30萬、90萬,合理嗎?在大賣場拍幾張冰箱跟冷氣的照片、1小時就可以借到錢,合理嗎?融資業者往往會用「分期20期、每月還款3000元」的話術哄騙,聽起來很香,但各種陷阱就這樣產生。
例如汽車貸,看似可以用一台車就貸款,但包括開辦費、抓車費、違約費、尋車費、訴訟費,業者利用空白本票、簽約遮掩、複雜算式,讓借款人幾乎無從確認實際利率到底有多高,「我訪問很多個案,他們都說『我沒有簽本票』,但業者就是在一疊複雜文件裡讓你簽下這些東西……」
「簽約時他們都會說『我們是上市公司,可以相信我們,他們放款浮濫、1到2小時就放款,當你還不出錢的時候還會『你機車貸到30萬是詐欺罪喔』,最後還能跟詐騙勾結,說我幫你還錢、去幫我做這個(飛到柬埔寨做詐騙機房)就好……』
就吳宗昇目前推估,融資陷阱的款項大概已有數千億,由所謂「三大上市公司」帶領,結合詐騙、貧窮、人口販運、大包中包小包洗錢等,觸手已伸向台灣最無力的貧窮階層,「即便各位再沒有錢,只要身份證信用卡拿出來,他就叫你去辦手機,貸款35k、給你30k,手機他拿走,直接賺兩手……」
20年來,台灣真的學到教訓了嗎?吳宗昇沉痛提醒:「20年前,我們對這類金融商品一無所知、產生卡債風暴,而經過20年,我們理應知識更好、對金融產品更理解、對社會問題的理解也更多,我們不該讓『這次』(融資風暴)像20年前的悲劇一樣,再次擴大……」
最駭人的是,律師林永頌說,現今融資業者無論是不給合約、空白本票、不透明計算方式、與詐騙勾結等,這些在台灣目前幾乎可以說是「無法可管」,也沒有主管機關。
就法規面來說,目前台灣確實有《融資公司法》、2008年產生,林永頌說,當初立法目的主要是希望建立多元化資金融通管道、促進經濟發展──但隨著時代變遷,現在已出現數千億元融資金額「無法可管」的困境,因此民間才會提出新版《融資業法》,希望規範借貸金額上限、利率與違約金上限、不當業務與廣告行為、契約應記載與不能記載事項、催收規範、不得與詐騙集團勾結等,也應有主管機關可以對業者各種行為進行管理處置。
律師陳欣男解釋,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第一要務就是先定義什麼叫「融資業」,當今融資已經出現各種狀況,例如通訊行、機車行、商品貸、汽機車超貸,這些借款方式不需要任何信用分數、甚至可能連證件都不用,甚至還有「簡訊放款」、一封簡訊就相約超商拿錢,已經不只是「公司」才會做融資,因此民間版《融資業法》定義為──
第3條,本法所稱融資業務指下情形:
1. 金錢借貸、票據貼現、融資性租賃、融資性分期付款買賣、動產擔保借款、債權轉讓、票券及有價證券以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證。
2. 其他實質與金錢借貸相當之業務。
3. 就前兩款融資業務,提供借貸媒合或債權轉讓媒合者,亦同。
依當鋪業法經營當鋪業,非前項所稱之融資業務。
又例第16條規範利率與違約金上限、避免前述利率動輒飆破50%的狀況發生,第25條也規範「禁止不當催收行為」,包括禁止以強暴、脅迫、恐嚇、侮辱、毀、虛偽、詐欺或誤導、以特定行為之騷擾方法等──這點見過卡債風暴的林永頌律師很感嘆,《消債條例》上路以前台灣真的是很「好賺」的地方,許多事情就是因為催債而產生。
「一間銀行一天只能打20通電話,但如果我借10間呢?那能不能找我媽媽、我阿媽、我老闆催債?老闆因此把我開除,要怎麼辦?」目前法規對於催債依然沒有明確規範,因此民間版《融資業法》特別加入債務催收規範,就是因為看過太多催債悲劇。
律師陳怡君補充,今日台灣發生的各種借貸悲劇狀況,日本早於數十年前就發生,1983年出現《貸金業法》、2006年又大修法,而修法後確實也有不小改變,破產者從17萬人減為10萬人、自殺從1973人減為988人,修法確實有其必要性。
就輔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觀察,匱乏的貧困者借錢往往是「多重來源」,跟親朋好友借、跟銀行借、用信用卡借,最後還是還不出錢就找上「新型債務」,包括2005年的卡債、如今2024年暗藏各種陷阱的商品貸汽車貸等,在這些人真的成為「社福人口」之前,就往往被迫因債務而逃離原有工作、隱身於社會角落生存,甚至可能被送往詐騙領域、產生更多悲劇。
20年前的卡債風暴造成大範圍悲劇,而20年後的如今,我們能在悲劇擴大以前即時阻止嗎?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就是要替即將到來的悲劇踩下煞車。
本篇文章共 9 人贊助,累積贊助金額 $ 815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請
喝杯咖啡,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