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張國煒「放大招」讓步百億海外遺產特留分 只求大哥分配透明合理

在按鈴狀告遺囑執行人背信後,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再公開表示,願意在海外遺產分配上,給兄姊們特留分。(資料照,郭晉瑋攝)

在按鈴狀告遺囑執行人背信後,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再公開表示,願意在海外遺產分配上,給兄姊們特留分。(資料照,郭晉瑋攝)

在狀告遺囑執行人背信、要求改派適格的遺囑執行人後,人稱K董的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周五再「放大招」,公開表示,海外遺產分配他也願意給哥哥們特留分,特留分不再會是問題,只希望大哥(張國華)能公平、透明趕快分配好遺產。

張國煒這個讓步,估計可能就少掉百億元左右的海外遺產。

台灣民法對遺產分配有應繼分、特留分的規定,白話文講就是保障繼承人最低比例的繼承權利,但大部份國家都無此規定。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留下的遺囑中,把所有財產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當時就引發外界質疑違反特留分的規定;而日前針對張榮發遺囑的官司判決為有效,張國煒勝訴,但其它兄弟方面,又再提特留分問題。

張國煒表示,所謂的財產大抵不外乎股票、房產、現金等,再細分又可分為國內、國外的資產;特留分是國內特有的規定,雖然遺囑中指明把所有財產留給他,但這8年來,他從未反對讓哥哥們分特留分的部份。在遺囑官司勝訴後,又有「長榮老臣」放話提出應繼分、特留分等問題,但他要明確的說:雖然海外資產沒有特留分的規定,但他還是願意給哥哥們海外資產的特留分,以後都不要再跟他談什麼特留分的問題,因為完全沒有這個問題了。

長榮創辦人張榮發。(新新聞資料照)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見圖)的海外遺產部分雖在法律上並無特留分規定,但張國煒表示願意留給4名兄姊,粗估放棄繼承金額約百億元。(新新聞資料照)

依照法令規定,張國煒的3位哥哥與1位姐姐,每位的特留分為12分之1;因為國外無特留分規定,遺囑有效亦確定,因此張榮發海外財產應全部由張國煒繼承,但張國煒宣布願意海外財產也給兄姐特留分,等於一口氣少繼承3分之1的海外資產。雖然因無法掌握資料,連張國煒都無法確定海外資產有多少,但粗估放棄繼承的金額,應至少在百億元左右。

狀告遺囑執行人 張國煒滿肚子氣:瀆職拖延不處理

當提到對日前委託律師狀告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等4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一事,張國煒更是滿肚子氣。他說,在8月遺囑有效官司判決後,9月10日執行人召開第一次會議,結果實際上執行人根本不執行遺囑,說的理由是繼承人之間彼此有不同意見。這是很荒唐的說法,遺囑執行人就是要執行遺囑,為何要由繼承人「投票決定」?往生者寫遺囑還要繼承人同意,那有這種道理?

而且,這次會議無結論、無進展後,問說下次何時開會,竟然是不訂時間日期,張國煒痛責「這其實就是不處理」,他認為沒有爭議的遺產,如國內的股票就可以先處理。

至於遺產的數額,除了在張榮發過世後曾提出一份遺產清冊外,之後再也沒有,但這8年多變化很大,有買賣、發股利、股價變化等,早該有最新版本;但無論是他去問或律師去要,執行人都不給,只回答說「很難、提不出」或是「他很忙」,當了8年半執行人至今都提不出來遺產清冊,張國煒直言,「太離譜了,這當然是瀆職。」

長榮海運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董事張國華等人,非常規交易300億元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圖/律師林文鵬提供)
張國煒委託律師林文鵬(見圖)狀告4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資料照,律師林文鵬提供)

強調絕不搶長榮經營權 只要「把該我的還給我」

他並批張國華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EIS)負責人根本就是「篡位」、不具合法身份,而且藉此行內線交易謀利,把EIS的海運股票以低價賣給自己。他已經離開集團了,張國華要處理資產沒問題,但應要公開、透明。

張國煒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要經營權,甚至即使未來掌握多數股權(因遺產的3分之2由張國煒繼承),也不會搶經營權,只希望大哥「把該我的還給我」、「不要霸占屬於我的」。從現在開始好好處理遺產與分配事宜,這樣的話那些「破事」就算了,否則大家依法論法查到底,必然會有不法手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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