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莉瑜觀點:宋冬野啟示錄─「劣跡」藝人難翻身

中國民謠歌手宋冬野原預計在成都舉辦演出,由於有人向有關部門舉報他曾吸食毒品有「劣跡」而被取消。(取自網路)

以《董小姐》一曲走紅的中國民謠歌手宋冬野,10月11 日在微博上發佈長篇聲明「喊冤」。他原本預計在成都舉辦的一場演出,由於有人看到演出預告後向有關部門舉報他曾吸食毒品有「劣跡」而被取消。他表示完全不能理解為何自己違反法律已經受到懲罰(「三年禁演期」結束後又過了兩年),卻還是因為「隻言片語的舉報」就被「剝奪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

事情本身當然沒什麼不好理解,是非常典型的中國特色: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層面,宋冬野可以正常演出,但當有群眾舉報,地方「相關部門」去找主辦方進行「溝通和協商」後,主辦方怕承擔風險,自然就主動取消了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