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法官評鑑委員會近10年移送職務法庭39案,已判決懲處37人。圖為司法院長許宗力出席2020年懲戒法院院長交接典禮。(資料照,柯承惠攝)
司法應該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法官法》上路後,專門把司法官送入懲戒法院,接受職務法庭審判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及法官評鑑委員會,即將完成第1個10年的運作,迄今已有37位司法官遭到職務法庭審判。這些司法官本來在自己的法庭高高在上,但在職務法庭的審視下,法袍後不為人知的那一面一一現形,不堪聞問。
檢視、管理司法官的天條──《法官法》,2011年7月16日公布,並在隔1年正式實施。這中間,負責把關司法官要不要接受懲處的評鑑委員會於2012年元月初成立,檢察官有法務部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法官有司法院的法官評鑑委員會,這兩個評鑑委員會是法界的「黑白無常」,專門將不良司法官送到職務法庭給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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