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政策上路後,第一批即將租約到期的林口世大運社宅,最近承租戶陳情案件不斷。由於《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一般戶的占比為6成,弱勢戶的占比為4成,弱勢戶承租時,可以同時勾選「一般戶」與「弱勢戶」類別,抽籤抽到哪個類別即可選擇入住。《新新聞》最近接獲一名阿美族原民家庭投訴,指稱他們同時具備原民與中低收入戶資格,只因為當初選擇「一般戶」身分入住,6年後竟無法轉換身分為「弱勢戶」續約,目前正透過管道,與立委高金素梅等人陳情。
《新新聞》上周率先報導,林口世大運社宅「一般戶」6年租期(即3年租約期滿,再續約一次),10月即將屆滿。但2000多戶承租戶當中,部分家庭在搬進社宅後生育第二胎,這些二寶家庭,原本樂觀地以為《住宅法》去年底修正後,二寶家庭身分別從「一般戶」自動轉為「弱勢戶」,沒想到內政部「住都中心」,以「一般戶」申請轉換為「弱勢戶」必須於3年前租約期滿時提出相關資料佐證,讓這些二寶家庭的身分轉換期待落空,目前正醞釀抗爭當中。
「二寶家庭」的抗爭,也點燃了弱勢戶的怒火,部分《住宅法》定義弱勢資格的弱勢家庭,6年前因故選擇以「一般戶」身分入住,如今同樣也面臨限期遷出的命運。
一位阿美族民眾向《新新聞》投訴,她們在6年前入住林口社宅,當初簽約時不知為何,是以「一般戶」的身分與「住都中心」簽約,入住後她們又向戶政機關申請了中低收入戶資格,因此根據《住宅法》定義,同時具備原民與中低收的資格。但3年前與「住都中心」換約時,「住都中心」並未主動將其身分別換為「弱勢戶」(即租賃期從3年延長為6年),如今,她們竟然跟「一般戶」一樣,都得在10月以前搬離林口社宅。
該名民眾表示,她最無法理解的是,最近抗爭的二寶家庭,家庭成員數可能是住進社宅以後才發生變動,但是他們出生時即具備原住民身分,中低收入戶資格透過戶政系統也可進行勾稽,為何住都中心無法在續約時,逕行將他們的身分別,從「一般戶」轉為「弱勢戶」?
據了解,林口社宅「一般戶」租期即將屆滿,該社宅二千多戶民眾,有些具備弱勢資格,卻無法在租期屆滿前,進行身分轉換,因此陳情案件滿天飛,該區民代包括市議員蔡淑君、立委洪孟楷、蘇巧慧,以及原民立委高金素梅,都接到了相關陳情。因為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部分住戶對高金素梅有很高的期待,希望立法院能夠在10月以前,透過修法解決目前承租戶,無法身分轉換的問題。
不過,林口社宅目前排隊入住的戶數高達上千戶,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內政部「住都中心」只能按照當初簽約時民眾勾選的身分別認定,6年前勾選「一般戶」的民眾,即使過去6年家庭狀況發生改變具備了弱勢身分,「住都中心」還是得用「一般戶」標準處理。
「住都中心」官員解釋,根據《住宅法》,社會住宅一般戶的比率為6成、弱勢戶的比率則是4成,林口社宅目前弱勢戶的比率已經超過45%。當初開放民眾抽籤時,部分弱勢家庭為了提高中籤率,在申請書上會同時勾選一般戶與弱勢戶,在社宅戶數有限情況下,抽中「一般戶」的弱勢家庭,有些會選擇以「一般戶」身分入住。
官員表示,原住民身分在戶籍謄本上有註明,住都中心在審查原民資格時也會進行審查,但當初抽中「一般戶」選擇入住的原民家庭,基於公平原則,合約期間無法允許身分轉換。
官員指出,各縣市政府社宅的候補規定目前並不相同,「住都中心」管理的林口社宅,當初考量到承租戶入住後,家庭成員與經濟狀況可能發生改變,因此允許承租戶在換約時進行身分別轉換,例如與祖父母同住的三代同堂家庭,若祖父母過世,會從「弱勢戶」轉「一般戶」,但有些縣市政府的社宅,並不允許入住後,申請身分別轉換。
另外,部分縣市(例如台北市)社宅因為排隊候補的人非常多,目前只保留候補資格1到2年,2年後候補資格失效,就得重新排隊。林口社宅當初在身分轉換,以及候補資格上給予民眾較多彈性,導致目前排隊等候的戶數高達上千戶,有些候補民眾已經等了2年。由於候補戶數實在太多,「住都中心」在去化現有候補申請以前,已暫停民眾提出候補申請。
官員表示,林口社宅二千多戶量體,「住都中心」對於即將租約到期的民眾,可能會有各種家庭狀況與疑難雜症,先前已有預先設想,因此才會在最近請合作的社宅包租代管業者進駐,目的就是希望在10月租期屆滿以前協助所有住戶就近租到附近的房子。社宅包租代管業者不僅有足夠的物件,而且可以當場協助民眾,設算相關補助,用「單一窗口」方式,把租屋與申請補助同時辦妥。
「住都中心」表示,社會住宅承租戶,申請從「一般戶」轉為「弱勢戶」,行政流程上需要一些時間,《住宅法》規定的經濟社會弱勢,一共有10幾項,除了去年底修法將未成年子女數放寬為「二寶」之外,其他的弱勢資格條件在承租期間可能發生變動,例如家庭成員組成、家庭所得變動等等。
有鑒於各縣市社會住宅未來將陸續面臨林口社宅的續約狀況,「住都中心」正在研議,就弱勢資格條件部分,中央地方一致性規範,並針對承租期間身分轉換申請規定和地方政府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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