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缺口2》跨國同婚「一國四制」 國籍決定能否在台結婚

伴侶盟昨(11月25日)舉行台灣與新加坡同志伴侶「跨國同婚」案判決勝訴記者會,當事人小C與美蘋(前排)及律師團出席。(柯承惠攝)

伴侶盟昨(11月25日)舉行台灣與新加坡同志伴侶「跨國同婚」案判決勝訴記者會,當事人小C與美蘋(前排)及律師團出席。(柯承惠攝)

跨國同婚問題凸顯台灣雖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但也是現行同婚合法化29國中,唯一一個伴侶若來自非同婚合法化國家(或地區),就不承認其婚姻的國家。跨國同志伴侶與相關團體批評,同婚專法與相關配套措施的不完備,讓台灣同志若要與外國人結婚,呈現「一國四制」亂象。

談起跨國同婚這場倡議持久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臉上堆滿無奈。她回憶,早在2019年5月24日同婚專法通過前,伴侶盟就已經預想到政府可能沒有配套。當時各方推出的草案中,唯有時代力量版本納入跨國伴侶,但最後通過的卻是不包含跨國同婚的行政院版,讓台灣目前估計至少有約500對同志無法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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