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接種恐得每周捅鼻子 政府強制施打疫苗違憲嗎?

指揮中心要求27個場所人員元旦起須完全接種達14天,否則須周周自費篩檢始得工作。民眾質疑強迫打新冠疫苗,陳時中回以:「沒有強迫啦,只是要求。」(資料照,柯承惠攝)

除中研院實驗室助理意外染疫等零星本土個案,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再度進入連續多日本土加零的低點,然而此時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突然宣布疫苗接種強化措施,要求27個場所人員2022年元旦起須完全接種達14天,否則須周周自費篩檢,始得正常工作。依《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的廣泛授權,CECC似乎有權這麼做,但這麼做真的「合憲」嗎?

目前國內疫情重新迎來「嘉玲」(加零)時時現身小住(防疫旅館群聚尚在疫調中),完全接種人口涵蓋率也達到了64.17%。但日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ECC)卻突然頒布高強度的疫苗接種強化措施,初步臚列中央地方主管防疫相關、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八大行業、托嬰中心、社福機構等27個場所人員,自2022年元旦起必須完全接種2劑新冠疫苗且滿14天;至於因個人宗教等因素無法接種,或領有醫師不建議接種疫苗證明者,則須周周自費快篩或PCR檢驗陰性,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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