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摧毀的從來不只一個人,而是讓所有在乎他的人都成了「獄外之囚」──就連談戀愛走到結婚,她也不斷自責:爸爸在受苦,我在做什麼?(資料照,羅小姐提供)
「止痛藥吃完了怎麼辦?有一天他很開心跟我說,那顆牙齒他一直舔舔舔、舔到牙齒掉了,這樣就不會痛了……聽到這些話我很心酸,為什麼不『回來』就好?如果他一開始就『進去』(服刑),一切早就結束了──但,這就是他堅持的地方。」
曾經是辦過白曉燕命案等重大案件、官居刑事組長的資深刑警,為何在中年被迫做月薪20K清潔工養家餬口、70歲高齡入監服刑?1997年,時任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捲入收賄案件,2009年定讞後展開10多年的逃亡、2020年返台入監,時至今日依然有報導以「貪警」、「包庇槍擊」為題描述他,分別遭判有期徒刑13年、11年,刑期重得堪比殺人罪。
然而從14歲起陪伴父親整理資料的羅小姐深知,這確實是一起冤案,不只冤了父親,也讓她從14歲起體會到台灣司法迫使「全家坐牢」的困局──父親不甘受冤、賣掉房子逃亡海外,她則放棄留學機會、背負巨額債務、活在幾乎無人知曉的委屈裡,就連談戀愛走到結婚,她也不斷自責:爸爸在受苦,我在做什麼?
冤案摧毀的從來不只一個人,而是讓所有在乎他的人都成了「獄外之囚」──即便羅小姐已從當年陪爸爸整理筆錄的少女成為上班族、成為家中的支柱、成為一個母親,她依然忘不了那些疼痛、司法錯誤刻印於全家人的傷疤。
你曾經想過,你或你的家人會捲入冤獄嗎?這一題,羅小姐在年僅14歲時就被迫面對。在羅小姐記憶裡,爸爸是警察、常常不在家,平常她跟媽媽妹妹一起生活,根本不知道爸爸平常在做什麼、有什麼壓力,是直到看了新聞,才發現爸爸在辦白曉燕這種驚人大案、凶嫌還恐嚇他們全家人。
爸爸第一次開口請她幫忙,是羅小姐14歲讀國中時,爸爸在家裡看錄影帶、手寫錄影帶的內容、請羅小姐協助電腦打字,她還記得那錄影帶的聲音像菜市場一樣吵、爸爸總是要把音量開很大才聽得到內容。直到聽見相關人提起羅明村的名字、看見羅明村被偵訊,羅小姐才發現,原來這案件跟爸爸有關。
1997年,當時白曉燕綁票案引起社會恐慌、台灣進入治安黑暗期,而11月6日林口新樹林餐廳又發生槍擊案,數日後新莊分局組長羅明村尋獲線報、查獲開槍的17歲少年黃國瑋與槍枝彈藥,未料一個月後少年翻供,說槍是餐廳股東兄弟開的、他是替人頂罪的。
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整理資料,黃國瑋當時表示聽母親提過要給羅明村錢、且聽說要脫罪的話要花50萬元,但並沒有說「讓他頂罪要花50萬」。雖然如此,檢方逐步構築出執法人員涉入的劇本,約談餐廳股東張志平、秘密證人廖文輝(張志平好友)、正牌槍手黃漢旗等人後,描繪出羅明村與這群人在「三六五茶藝館」見面商談頂罪、收賄50萬的指控。
說你收賄就是收賄,羅小姐深感困惑的是,張志平等人說的收賄當日正好是白曉燕遺體尋獲時,當天有分局長要來開會、羅明村還有領槍紀錄,法院卻硬要說他「伺機外出」,硬扣罪名:「一個重要會議,刑事組長真的可以出去那麼久?案件會議、勤前會議、分配完去領槍、跟員警同車出去同車回來,都有紀錄,連我那時年紀那麼小,我都會想他為什麼被判刑……」
甚至張志平等人顯然不認識羅明村,其弟張志成在接受調查人員訊問時,直稱羅明村「瘦瘦的」──但當時的羅明村身高170、體重破百,瘦瘦的?連宣稱用來行賄的50萬元都找不到、案發當天有不在場證明、證人荒謬指認、證人自白對於行賄的50萬元說詞反反覆覆,為什麼還能判重刑?
一個14歲女孩都聽得懂的問題,司法卻一直在裝不懂,最不妙的是,羅明村一再主張自己無罪、主動提出要測謊,儘管因為心臟問題、心律不整無法完成測謊,報告卻被代簽,加深檢調認定羅明村有罪的心證。甚至,羅明村太相信司法了,竟表態無需當庭勘驗偵訊錄影帶與交互詰問,他相信只要自己沒有做、司法終究會還他清白。
確實,羅明村曾在2002年更一審翻轉獲判無罪,未料無罪判決書被非法逾期上訴,2009年全案定讞、認定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有期徒刑13年。
全案定讞時,羅小姐還在讀大學、讀服裝設計、期待有一天出國讀書,她始終忘不了有一天爸爸突然打電話來,語氣凝重說:「妳要照顧媽媽、要照顧妹妹。」後來才知道,爸爸媽媽把房子賣掉、湊了500萬元逃亡至越南。
頓時羅小姐失去爸爸也失去了家,本應充滿夢想的20歲,陷入漫長10多年要照顧媽媽與妹妹、隨時擔心漂泊在海外的爸爸、為了替爸爸爭取平反碰到司法詐騙負債、還不被人理解的最孤獨處境。
流亡海外前,冤案的衝擊早已發生。羅小姐說,一生中與爸爸最親近相處的時期,就是爸爸被拔除警職、被迫以月薪2萬勞力活養家餬口的那幾年。
羅小姐說,爸爸是典型大男人、一肩扛起所有家庭支出,工作忙碌到與妻女相處時間極少、女兒們都不知道爸爸在想什麼。甚至,當羅小姐為了學費接案model外拍打工,爸爸反應是震怒:「有需要你去賺錢嗎?」
羅明村一直都想一肩扛起所有事,就連被控收賄以後被停職、等待無罪判決才能復職的期間,他不能再領警察的薪水了,卻依然不讓妻女出去工作、想辦法扛起家計──但,一個數十年都在當警察的人,到底能中年轉行做什麼?曾經位居高位的資深刑事組長,也只能選擇以月薪2萬的勞力活養家。
羅小姐回憶,那時爸爸返回屏東老家居住、往返高雄工作,天天開車往返屏東高雄,又固定每周五上台北,那時羅小姐也正好在高雄讀書,也曾在爸爸的強力推薦下去體驗一下爸爸宣稱「很好賺」的工作,去大學當清潔工。
那是在南台灣一處佔地極廣的校園,羅小姐天天從高雄騎車去工作,掃到手長水泡都掃不完、其他阿姨們休息了她也不敢偷懶,她年紀輕輕才一個月就累到虛脫,這卻是爸爸年近50歲的日常,月薪也才2萬元──
「他跟我說,妳看,這錢多好賺,我想說哪裡好賺?一個月2萬多、累得要命,我還要從高雄到那邊,那對我來說真的太辛苦了,爸爸怎麼會說這很輕鬆呢?後來爸爸才說,他每個月都這樣做……看得出來他很不習慣、很累,而且當時阿公癌末,他要照顧阿公也是很累,但以他個性,他什麼都不會說……」
司法視羅明村為狡猾的貪污犯,羅小姐認知裡的爸爸卻一直都是硬派的老實人。例如流亡越南後,羅明村幾乎不會主動聯絡家人、唯有羅小姐主動打視訊電話過去才會接,羅明村對各種苦難的態度也淡泊得不可思議──
「他在那邊出車禍、飛出去,我問他肋骨有沒有斷,他說不想照X光、沒健保要花6000,後來真的痛到受不了,他朋友才帶他去照……後來他老了有點牙周病、說牙齒會痛,但不敢看牙醫、很貴、吃止痛藥就好,藥都是我買去給他的、那邊的藥他不敢吃,但止痛藥吃完了怎麼辦?有一天他很開心跟我說,他一直舔那顆壞掉的牙齒、一直舔舔舔到牙齒掉了,他說,這樣就不痛了……」
司法讓曾經發光發熱的資深刑警人生一夕劇變,也讓身邊的人一起受苦。例如,羅小姐之後才從大伯(爸爸的哥哥)得知,其實爸爸從來都不想當警察──原來,從小到大爸爸讀書都是第一名,但爸爸在家裡9個兄弟姐妹裡排行老三、底下還有諸多弟弟妹妹、大伯當時薪水也撐不起全家生計,爸爸放棄升學機會,選擇了當警察的路。
當爸爸發生冤案,這段過往,也成為大伯難以釋懷的罪惡感──
「當初爸爸不想當警察、阿伯說服他了,所以阿伯一直很愧疚,怎麼讓他走這條路……有一次阿伯在家昏倒,他醒來第一件事,是跟哥哥(堂哥)還有伯母說,如果他死了,一定要繼續幫我爸爸打官司、直到證明清白為止,我想哥哥也會很訝異,沒想到他爸爸生死關頭不是在意其他事、而是我爸爸的事……」
羅明村逃亡的10多年,羅小姐一路經歷大學畢業、找工作、戀愛結婚生子,但她也說,其實從案發至今,她始終覺得自己沒有開心的資格──
「我覺得,我不能過正常的生活……其實如果我想正常過生活、我爸也不會阻止我啊,但我覺得我過不了、覺得自己沒辦法、覺得我不能過得開心,我會想到爸爸還在逃亡、還在『裡面』(服刑),我為什麼有資格去玩?」
例如第一次自己出國,就是為了去越南找爸爸,就連後來老公問起蜜月旅行要去哪,羅小姐也秒答越南、但最後也沒心情去蜜月旅行;羅小姐第一份工作在外商銀行上班、看似收入穩定又風光,但那份薪水要照顧媽媽、妹妹、要拿錢給遠在越南的爸爸、還要為爸爸打平反官司,至今依然負債。
最荒謬的或許是,羅明村當初逃亡越南時根本沒有被限制出境,真正被通緝是6、7年後因第二案(林口茶行槍擊案頂罪)開庭才遭通緝,他就這樣在越南過了膽戰心驚的6年多、白白逃亡。
2020年夏季,年屆70的羅明村最終不堪年邁身體病況、返台歸案,羅小姐心酸地說,其實鬆了一口氣,至少看得到爸爸在哪裡、不必一直擔心爸爸年紀大一個人在國外怎麼辦、也不用擔心打電話沒接時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但,隨著第二案也遭重判有期徒刑11年,「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羅明村在海外漂泊11年,當他於2020年返台投案,羅小姐說,第二案(林口槍擊案)相關證人很多都死了,證人周自平甚至有嚴重精神問題、每次筆錄都不一致,但法院仍以多年前的舊筆錄定罪、幾乎無從傳喚證人交互詰問──跟第一案一樣,東拼西湊的筆錄定罪。
如果羅明村當初沒逃亡,是否就不至於第二案也被重判11年?羅小姐說,她也常想著爸爸「如果一開始就進去(服刑),早就結束了」,但也說,她從來沒有試圖勸爸爸從越南「回來」,她深知爸爸的堅持──
「採訪之前,我曾經視訊問爸爸有什麼要跟記者講的,他還是一直說,要永遠堅持、不要放棄……如果一般人早就崩潰了,但他可以撐住,我就會想,他都沒放棄了,我憑什麼幫他決定要不要『算了』呢?」
提起非常上訴超過50次皆失敗、花上3分之2的人生在替爸爸進行司法平反,羅小姐的堅持也非一般人可以想像,但對她來說,讓爸爸獲得清白、可以光明正大地過日子、餘生吃好過好,這是一定要完成的事。
這當然不容易,幸好世上依然有許多支撐羅明村一家的力量,羅小姐就很感謝丈夫──在婚後,老公常陪她到處拜拜替爸爸求平安,幾乎每一場羅案記者會都會陪她去,甚至陪羅小姐到越南探視羅明村、帶孩子一起飛。羅明村返台被關押後,老公也會替羅小姐去監所探視,他知道太太最在意的就是爸爸。
另一大助力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一般民眾幾乎沒有能力獨自進行司法訴訟、羅小姐也曾經識人不明被騙不少錢,司改會不僅在案件上大力免費救援,也隨時關注羅小姐與羅明村身心狀態,提供心靈上的極大支柱。
「她爸爸有個壞習慣,什麼事都不跟女兒講、都跟我說,我當傳聲筒──明明就有行動接見!該講的都不講、都叫我講,我都會唸他!」一旁的司改會法務專員陳冠蓁看似抱怨羅明村,聽起來還真的非常親近、如自家長輩一般。
還有目前因創辦人黃芷嫻過世、已解散的無辜者關懷行動聯盟,羅小姐對黃芷嫻始終印象深刻,她會定期陪伴出去吃飯聊天、聽她抱怨家裡各種大小事,羅小姐說,這些都是她日常生活得不到的幫助──
「就算是認識的人,我也不可能隨時跟他們談我爸案件怎樣怎樣……朋友可能都會大喊『妳爸是清白的!』、『這太扯了吧!』,但如果要跟他聊各種細節、證據,大部份朋友是聽不懂的……我很感謝司改會讓我有抒發的管道。」
即便至今依然有諸多壓力,例如爸媽一直反對羅小姐面對媒體、生怕打擾到女兒生活、記者專訪也要再三約定不能拍照,羅小姐依然站在媒體前,要在諸多描述爸爸為「貪警」的新聞標題裡、替爸爸爭取清白。
身為冤案家屬,她從14歲起成了「獄外之囚」、形同陪著爸爸一起坐牢,但他們都沒有放棄衝破牢籠,他們還在等司法的認錯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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