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她原先認知的世界,在那聲奪走弟弟生命的槍聲過後,徹底被顛覆了(資料照,ErikaWittlieb@pixabay)
「一定有很多人跟我們一樣,以為我們只要實實在在做人,就不會被害、警察也不會找我們麻煩,結果不是啊,受冤者越來越多、越來越多,案情都很雷同……後來我看新聞報導,有時候警察會說對嫌犯『突破心防』、終於認罪──我以前會相信這個嫌犯真的很壞,現在,我聽到這四個字只覺得可笑……」
2024年1月18日,一件相當特殊的「非常上訴」請求在最高檢察署前進行,請求為早於24年前就遭槍決的盧正平反──24年,當年出生的孩子到現在都已大學畢業了,盧正案經歷多年民間團體述說、導演蔡崇隆拍攝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或許已經許多人知道盧正的冤屈、相信盧正是清白的,但對家屬來說,一切都還沒「結束」。
20多年來,盧家失去的不只有弟弟,還有對人的信任──盧家大姐盧菁原本也相信警察是正義的,卻沒想到弟弟被施壓做出不實自白、步步推向死刑,弟弟的好友不願老實說出盧正當天有不在場證明、原以為會幫忙弟弟的「師母」居然也是勸誘弟弟做出不實自白的打手,甚至當大姐盧菁、二姐盧萍每周在立法院與法務部抗議時,當時任職警察的大哥盧中也一再被長官施壓「叫你妹妹不要去抗議、不要吵了」,最後失去原有的工作。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盧菁原先認知的世界,在那聲奪走弟弟生命的槍聲過後,徹底被顛覆了。這24年來她從未放棄述說、即便說一次就哭一次也還是要說,就是由衷盼望:不要讓其他人發生跟盧正一樣的事。
盧正是個怎樣的人?在法院的劇本裡,盧正是當時沒有穩定工作、為財用鞋帶勒死人的冷血殺人犯,在導演蔡崇隆《島國殺人紀事2》,盧正書信提及的願望卻僅僅是買一個塑膠溜滑梯給兒子、帶女兒去麥當勞吃薯條、跟爸爸老婆哥哥姐姐生活在一起──而在大姐盧菁的視角,失去這個弟弟以後,她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回台南老家了。
盧家從小生活在眷村,老爸菸抽得兇、喝高粱,但盧正不抽菸不喝烈酒,平常與鄰里關係很好,也常帶朋友到家裡,親自下廚煮幾樣菜與朋友們聊天、也介紹同學朋友們給老爸。
盧菁結婚得早,但還是常讓弟弟開車載她與孩子出遊,一家人常去台南海濱秋茂園烤肉玩水;弟弟也很會照顧兩個姐姐的孩子,不會隨意對孩子發脾氣、卻總有方法讓孩子守規矩,像盧菁的女兒年幼時就愛黏小舅舅,連二姐盧萍都說:「我自己帶小孩,都沒比盧正帶得好。」
盧菁回憶,盧正被開除、失去工作的時候,即便老婆也有工作,他依然去做直銷、試著找一些生意,期望給老婆孩子與老爸更好的生活,只是沒想到「無業」這樣的背景,讓他與殺人案件扯上關係了。
1997年12月18日,台南聯華公司老闆娘詹春子外出後失蹤,其夫曾重憲當晚9點接到一通勒贖電話、立刻報警,未料妻子最後身影是在公路旁草叢,身體與臉部均有膠帶綑綁、頸部諸多傷痕。隔年1月,警察約談當時沒有穩定工作的曾重憲友人盧正、經歷31小時沒有錄音錄影的不明過程才開始正式偵訊,此後盧正就成了「殺人犯」,被控為財綁票殺人、以兩條鞋帶勒死詹春子。
真的是這樣嗎?2024年6月22日冤獄平反協會舉行「盧正判決評析」研討會,法醫師、法學教授、警界資深鑑識專業博士,都紛紛指出案情的各種瑕疵──例如「兩條鞋帶勒死詹春子」一說,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首先指出,詹春子的頸部傷痕是滲血不是勒痕,勒痕應為U或O型、不會如遺體照片的X型加破裂端點;李俊億還準備一大包判決書宣稱的0.8公分鞋帶進行反覆測試,發現就算以判決所言「全力拉緊」也不可能產生遺體上的0.4公分傷痕。
此外,現場採集不到指紋被歸因於盧正手套襪子、用手撕裂膠帶捆綁詹春子並行兇,經測試也一樣不符實情──手套襪子撕膠帶,怎麼可能沒有棉絮?研討會其他報告人及與談人也提及,現場其他毛髮與菸蒂未做進一步比對、警察宣稱遺體遭滾落邊坡棄屍但遺體與道路垂直,各種問題。
物證方面已經充滿各種問題,盧正的偵訊筆錄更是問題大了──東吳法律系副教授黃鼎軒指出,1998年1月17日盧正偵訊錄音錄影前,盧正已在警局被留置31小時,之後盧正自白更是穩穩扣著檢警調查進度、陳述的犯案細節一變再變,極有可能是迫於壓力下的虛偽自白。
例如第一次警局偵訊,盧正稱「鞋帶纏繞一圈勒昏詹春子」,但詹春子遺體後頸沒有痕跡,哪來的纏繞一圈?第二次偵訊筆錄,警察就問盧正:「你不是說你催一下就昏了?你的繩子不是用催的,是用拉的,你有聽懂嗎?」又例1月18日首次現場模擬,影片裡警察手放盧正背後、勾著腰往前走,盧正一開始走錯地點倒退後,指認的案發地點旁竟然就停著警車,不可疑嗎?
一切的起源,或許就是盧正被邀去警局「協助調查」、卻不明原因不明過程遭留置的31小時,如今談起這段,大姐盧菁依然悔恨:20年前那天,為什麼我不衝下去把弟弟救起來?
憶起盧正於1998年1月16日在警局被留置31小時的那天,當盧菁等人到警局時,盧正還被留在地下室、警察就守在門口,她很想去問到底發生什麼事了,警察卻恫嚇她:「盧正出什麼事,妳會負責嗎?被槍斃,妳會負責嗎?」再次見到盧正時,他眼神閃爍、問起警局發生了什麼事都不願細說,盧菁後來才想到,或許是因為盧正也顧慮家人安危、不敢說警察做了什麼事。
「他說槍斃盧正,多可怕的事!我想說,那我們不要吵這個……」就這樣,盧家兄姐不敢介入這31小時的非法留置,盧正這31小時內發生的事不得而知、沒有任何錄音錄影紀錄。當時的盧菁一直被老公罵笨、為何不去救弟弟上來,時隔20多年,她依然活在懊悔之中──
「我們一家人平常沒做壞事,會怕警察對他不好,但我一直想,為什麼我那天會怕警察?老爸總是教我們要為人正直、安份守己,但沒教我們怎麼防範壞人,我們家是老實,這樣叫笨嗎?好像確實有點笨……我到現在都後悔,20多年前如果衝下去警局地下室救弟弟會有什麼不一樣?我很氣我自己,沒救起來,每次想到都很傷心……」
弟弟被指控殺人,即便一家人深知弟弟不可能做這種事、盧正也在3月5日第一次翻供說出自己是被刑求逼供的,不懂司法的普通民眾也只會懼怕:如果多說一句,盧正會不會重判?二姐盧萍性格比較直接、會在法庭上要求發言,盧正的妻子也在一旁慌著阻止:二姐,不要講、不要講了……
他們都曾以為好好配合警察就不會走到最糟糕的一步,最糟糕的事情依然發生了,短短2年盧正就被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簽署槍決、槍決時監察院還正在調查盧正案情。更糟的是,盧正之冤,讓盧菁原本對人的信任感都破滅了。
例如某位盧正的同學鄭男,盧菁對他很有印象、知道他跟盧正算是很好的朋友,盧正被指控犯案的時間還跑去跟鄭男喝茶,怎知鄭男被傳上法庭作證時,無論如何都不願意講自己當時跟盧正在一起、就連看到bb call通訊紀錄也還是打死不認。
又例全案關鍵人物、盧正的師母潘敏捷,盧家姐姐們原以為潘敏捷大力幫忙官司,後來才發現,盧正一開始會捲入詹春子命案就是因為潘敏捷長期配合警方「通靈辦案」卻誤擊盧正,第一次偵訊時潘也在一旁遞紙條提示盧正該如何回答、跟警方一起誘導不實自白。
甚至連自己認知的世界都難以相信了──如同前述,盧菁發現爸爸教的「安份守己」好像都錯了,原先她一生只知道要好好過生活、遵守法律、就連弟弟被冤也不敢得罪警察,錯的到底是自己、還是這個世界與荒謬的司法呢?
大哥盧中也面臨一樣的處境。盧菁說,弟弟發生事情時盧中還在當警員,他一直相信警察辦案公正、不會隨便害人,卻沒想到弟弟發生這事,他曾說:「我當警察這麼多年、很相信我們警察,結果不是這麼一回事……」
主管態度更是加上一擊,當盧菁盧萍每星期都在台北抗爭、要替盧正冤情平反時,就已被警界人士「提醒」說哥哥會被牽連懲處,後來哥哥的主管也真的施壓、要他叫妹妹別再抗議別再吵,但盧中已對警職充滿無限的問號,他沒有阻止妹妹(雖然,就算阻止也未必會成功),之後真的被壓迫,被禁止佩槍、勸誘調職,失去了工作。
盧正冤案發生時,哥哥姐姐們都已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工作與家庭,他們看似依然可以在沒有盧正的世界裡好好生活下去,其實不然──大哥盧中丟了工作,二姐盧萍因為每周四要上台北抗爭、常請假、放棄外派中國的機會,也一樣沒了工作,兄姐們皆受到經濟上的衝擊。除此之外,所有人都在想:我們該怎麼在沒有盧正的世界裡好好生活下去呢?
回憶起數十年前、案發前回台南老家,盧菁說每一次都是開心的,盧正總是會去火車站接她、爸爸會煮菜等她回家,一家人就在眷村大院子裡吃飯聊天、盧正會開車帶他們去台南的秋茂園海邊玩水跟烤肉,但後來都沒了──後來的盧菁,每次回台南自己回家、或由盧萍騎機車接回家時,她都永遠會想到,這個家有一個人真正地消失了。
「我很感謝蔡導(蔡崇隆)的紀錄片,他讓我現在還看得到盧正的影像,還有我們曾經生活的眷村,現在都拆了、變成大樓了,雖然影片裡的盧正都是他受冤痛苦的樣子……這些事如果都沒有發生,該有多好呢?我一直想著盧正現在會變怎樣,如果他還活著也50多歲了,孩子成年結婚、可能還有孫子了,我們相聚起就更多人了,不是很開心嗎?現在都沒有了,沒有那些景象了……」
能怎麼辦?盧家姐姐們的委屈無處可去,她們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要去靜坐抗議,畢竟她們根本不認識任何民代、不知道要找誰幫忙平反弟弟冤情,跟認識的記者打聽一下,她們每周四就一起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抗議、一坐兩年多。
「那時候的我們不知道害怕,其實我們很膽小內向、盧萍連小時候要去雜貨店都叫盧正去幫姐姐買,要我們出來說話很難……一開始是用跪的、帶一大張海報祈求別人來了解這案子,那股衝勁真的不知道哪裡來的,有人走過去要看就讓他看,我們兩個沒在畏懼,只要有一個人來問,我們信心會更增加……」
近20年過去,當年仍在盧正妻子腹中的女兒出生了、長大結婚了、一切都變了,盧菁與盧萍依然沒有忘記要替弟弟平反,2019年民間團體「冤獄平反協會」正式接手盧正案,盧菁甚是感謝──如今她的抗爭已經不只是為了弟弟、為了自己,而是在看遍司法黑洞後,為了所有被冤枉及可能被冤枉的人。
「我們的善良不是用在隨便的地方,要用在對的地方……當年我去司改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遇到徐自強(冤獄死刑犯)他媽媽,她說她也是來申冤的,我都跟她說加油,原來不只一個、還有這麼多人……我也很佩服江國慶(遭槍決冤案當事人)的爸爸,他年紀那麼大、還是要出來幫兒子做些什麼,我們對不公判決很氣、很痛恨,我們有同樣的感受……我希望不要讓盧正的血白流,要讓他的死讓全世界知道,原來我們司法這麼黑暗……」
「你看徐自強、蘇建和,雖然他們的案件平反了,年紀輕輕大好時光就被埋沒在監獄裡,中年出來以後起步有多艱困?社會接納他們嗎?他們要比年輕時花上更多精力、才能搏取一點點機會……」
盧菁相信這社會上有更多沒能站出來的冤案受害人,而她一再站出來發聲,就是希望修正司法、包括普及民眾的人權意識:「要知道法律不是警察要你開門就開門、叫你拿什麼就拿什麼,現在真的要推廣法律這塊,讓民眾知道能怎麼保護自己。」
24年前的悲劇從來不會只是「歷史」,而是盧正被遺留的家人們面臨的真實人生,而盧菁依然不想就這麼「算了」,一如《島國殺人紀事2》盧家姐姐們所語:「我們是為了所有台灣下一代做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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