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原廠、學名藥價差自付須經立院修法 這10種藥不建議輕易換藥

如果民眾前往求診的醫療院所只有學名藥或只有原廠藥,可以持處方箋自行往藥局購買。(資料照,顏麟宇攝)

如果民眾前往求診的醫療院所只有學名藥或只有原廠藥,可以持處方箋自行往藥局購買。(資料照,顏麟宇攝)

原廠藥過了專利期,學名藥進入市場競爭,照說原廠藥的藥價也應開始逐年往下調降。但現實中卻不是每家過了專利期的原廠藥,都願配合健保署每年的藥價調查降價,甚至到了過了專利期的第5年,與學名藥的藥價拉平。有些原產藥若無法得到滿意的健保給付價,就會揚言要退出台灣市場。專家指出,就學理來說,學名藥的成份及藥效跟原廠藥是一樣的,但政府還是必須盡可能的保障民眾的用藥選擇權,讓想用原廠藥的民眾有藥可用。

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對外表示,健保財務緊張,但為了留住要求一定價格才願意留在台灣的原廠藥,衛福部擬修《健保法》,讓已過了專利期5年以上,即符合健保三同「同成份、同品質、同價格」的原廠藥價格,與學名藥拉平,此時若原廠藥仍堅持要較多的藥價,其與學名藥的差額,就須由選擇使用原廠藥的民眾自付。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請黃天如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