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死刑釋憲」言詞辯論將到來,現存37名台灣死刑犯狀況也逐一被公開...(資料照,柯承惠攝)
早於10多年前已定讞的死刑犯,如果今日重新審理,還會被判死刑嗎?隨著2024年4月23日憲法法庭之「死刑釋憲」(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言詞辯論將展開,完整聲請人名單、書狀完整公告於憲法法庭網站,也可謂今年第一份完整的「台灣現存死刑犯」清單,37名死刑犯終局判決(即死刑定讞的最高法院判決)全數列上。
37名死刑犯之中,當然有許多民眾不免感到「人神共憤」的惡行,例如2004年定讞之張人堡,在1993、1994、2003年先後犯下多起性侵與殺人案件,又例多起遭前女友提分手就憤而殺人、跟蹤騷擾、還有追求女性不成就殺人的案例,2020年「最新」定讞死刑犯沈文賓,甚至僅因不滿前妻拒絕出席父親(前公公)告別式,就四處找人逼問前妻行蹤、逼供溺殺兩名前妻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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