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將保護兒少列為重要工作,但投入資源忽視初級預防的重要性,重心放在兒少遭虐待通報或成案後的二級及三級預防上,形同「錢不是花在刀口上,而是傷口上」,也使得社安網無法有效接住幼小生命。(系列2之2)
為保護兒少安全,政府從2018年到2020年推動了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並且在2019年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教育法》、《刑法》,將保護客體從16歲拉高到18歲,並加重虐童刑責,凌虐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重罰下並未使兒虐件數有效減少,反而從2019年起連續3年都是超過萬件的虐兒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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